作者:乐剑峰
文案,既可以指一个广告作品中的文字组成部分(copy),也可以代表广告公司中从事文稿写作人员的职称(copywriter、writer)。为了方便起见,在本书中,我们以“文案”和“文案撰稿人”区分两者
每一则广告作品,均由语言符号与非语言符号构成。
在平面广告中,文案不仅包括标题、正文、口号、随文,更包括广告画面中常被忽视的部分,比如场景中的路牌名、产品包装上的文字、手机屏幕上的文字等。
从广义上来讲,凡是有助于完成广告目标的一切形式的文字,都可以称之为广告文案。
妙趣横生、风格多变的广告文案作品,总是给人一种错觉:它的写作过程相当轻松、随意、充满乐趣。文笔好,就能写文案,成了普遍观点。
从本质上讲,文案撰稿人首先是商人,其次才是艺术家。你写的文案,承担着艰巨的销售任务——宣传商品或服务。文案的核心,一定是某种承诺,即让消费者从消费中得到某种好处。
但有一点本质区别不可忽视,广告文案撰稿人所写的是论述清晰、说服力强并且有利于销售的文字。
文学写作事先没有明确目的,也不一定要确定写给谁看,更不必遵循一些外在的要求。而广告文案写作,是一种按要求、有目的的写作,必须经过长期训练与商业实战,才能达到运用自如的境界。
文案撰稿人的工作,更像是“翻译”——将常识转换成具有销售力的文字。而它的最高境界,就是用尽可能低廉的费用,将一项信息灌输到最多数人的心中。
书名:广告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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