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领导,本人向单位提出个人的意见。
近期单位每天深夜加班,确实是出于工作需要,本人也认可。但作为单位一名女同事,也听了许多女同事的反映,认为深夜加班到凌晨12点、2点情况对于女同事而言,存在客观的难处。部分女同深夜加班后无公车,搭车归家是个问题,且回家路程的安全性无法保障(已有女同事在夜间遇到过可疑男子)!即使有私家车的同事,考虑女司机的车技夜间行车安全也是问题。即使按照单位规定,可以找男同事顶班,但由于夜间加班过于劳累,常需要额外补贴加班费,也给女同事造成一定的经济压力。
考虑到安全因素和经济问题(包括打车费用和加班补贴费用),请单位重新考虑女同事的加班值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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