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法律人的实习生涯(之五)

作者: 电动车行天下 | 来源:发表于2019-07-10 15:57 被阅读10次

    6月5日

    上午整理卷宗,下午理了一个民间借贷的案子,明天上午调解。

    上午到了律所,主任已经开庭去了,竟然没有给我安排工作,好悠闲呀!看了会儿合同风险防范的内容,又翻了一个卷宗,很简单的民间借贷,有人有厂有担保,签订借款协议的时候借款方竟然承认如果发生纠纷,连对方律师费都出,可见借钱的时候真的是很缺钱呐。第一次开庭到场,第二次开庭没到,缺席判决,诉讼费律师费都对方当事人的事儿。

    所里袁律师回来了,看她忙的很,主动问她有啥需要我做的。她略一思索,让我帮她装订卷宗,我愉快的答应了。拿了两个案子给我,我照着以前装订好的卷宗,一项一项核对,不明确的问她,整理完就快下班了,拿纸写好缺少的内容,放在第一页,之后告诉她,一些缺少的材料,我可以弄的,等下午上班后帮她弄。

    中午主任告诉我,他明天还要出庭,有个案子明天去法院调解,案卷放我桌子上,让我上班了看看。OK,正愁不知道下午干点啥呢。上班后,先看了主任说的这个案子,又是很简单的民间借贷,借据银行卡流水齐全,对方当事人被起诉后,主动联系法院要求和解。

    把上午卷宗缺失的几份材料根据案子内容填了一下,还剩一些辩护意见啥的留给于律师吧,卷宗里没看出来她的思路,没法代劳。忽听袁律师在那叫,谁能帮帮我!我当仁不让的出现了,她说明天上午有个文书要送法院,我说明天上午我要去X区法院参加调解,刚好她的材料是交给X区的另一个法院,让她把联系人联系方式写好给我带着。还想让我帮她立案,我告诉她,对不起,么得证,帮不了你了。

    下午当事人过来,具体了解了一下对方当事人情况,诶呦,估计案子赢了容易执行难,据说对方当事人没个正经工作,就靠一张嘴到处晃悠吹牛讨生活。跟当事人谈了一下他的要求和底线,告诉他,调解就是跟做生意一样,讨价还价,你看看能作出来什么让步。当事人急了,说你是我的律师,你得帮我维护我的利益啊!我说那当然!把所有涉及到的可以争取的利益摆出来告诉他,问他可以放弃什么,以及假设出现什么情况,救济的方法等等告诉他。结果下班回到家,又打电话给我,问我假如和解了,以后还能不能起诉。我告诉他,你放心,你的权利肯定可以得到保障,对方认可的和解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的。

    查了一下涉及司法调解的相关内容,一并附在文章后面。

    天气预报报明天上午暴雨,还得出行真是郁闷。

    实习证还是没办好,也是郁闷,给律协打电话,人说没空,忙着打黑呢,得等打黑打完了的。我说那啥时候打黑能结束啊?回我不知道啥时候。我。。。你们是专门为打黑而生的律协吗?!

    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民事调解书的结构

    (1)诉讼参与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等。

    (2)案由。写明案件的性质。

    (3)事实。写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纠纷的原因、过程和现状以及双方的请求和所持的理由。

    (4)理由。根据法律的适用条款,针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

    (5)协议内容。这是调解书的核心部分。写明在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

    (6)注明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7)审判庭人员签字并加盖院章,注明制作日期。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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