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娶媳妇(许玉兰)。去看望乡下的爷爷和四叔的时候,阿方和根龙作为导师告诉他卖血的秘诀,卖血之前要喝水。卖血之后“要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第二次,为补大儿子一乐闯的祸。一乐砸伤了方铁匠的孩子。虽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是许三观依旧卖血解救困境。
第三次,和有夫之妇林芬芳芳发生关系,临时起意,卖血给她补身体。许三观过不了心里那道坎,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这件事总是盘旋在心头。一时冲动,出轨于摔断腿的林芬芳。
第四次,大灾年,为吃一顿面条。尽管贤惠妻子许玉兰偷存下了两缸米,但是熬不过时间。连续57天的玉米粥,许三观心疼孩子。又去卖血。那是他生日的第二天。
第五次,一乐二乐在下乡,卖血换钱想让他们生活的好点。心疼孩子在乡下生活困苦。
第六次,为讨好二儿子的队长,卖血买好酒好菜招待。为了走后门,想让队长早日让二乐回城里。为二儿子的未来铺路。
第七次,得知一乐得了肝炎,决定一路卖血到上海,给孩子治病。林浦站。
第八次,百里站(三天后)。身体出现异样,好心人扶他到旅馆休息。
第九次,松林站(四天后)。得不偿失。因为卖血频率太高,身体透支。医生倒输血七百毫升。等于白忙活了。
第十次,路上碰到来喜和来顺。历史重演。他担任了当年阿方和根龙的角色来指导年轻小伙子卖血要领。
第十一次,七里堡的时候,许三观买了来喜一碗血,以两碗在下一站长宁站卖出。到上海看孩子。一乐身体渐好。
最后当他老的时候,为了回忆,心血来潮。想吃卖血后补身体的猪肝温黄酒而去卖血,最后被嘲笑和拒绝。儿子们指责父亲当众丢脸,妻子却像哄孩子一样为他叫来三份猪肝。
看完许三观的一生,觉得可怜可笑又可敬。在这个贫穷淳朴脑梗的男人身上,看到了很鲜明的人物性格。
不愿戴绿帽子,对一乐不是亲生这件事始终心存芥蒂。但是何小勇有生命威胁的时候还是愿意让一乐去喊爹。
卖血不愿带一乐去吃面条,但是最后还是温柔有爱地带这个自己最喜欢的儿子去了胜利饭店。出轨后可以坦诚交代。妻子被批斗时会嘘寒问暖,不离不弃。为了二乐的前途,身体不适也要强行应酬。
一乐生病,身体透支也在所不惜依旧坚持卖血。对于路友来喜来顺晚辈叮嘱再三。
作者刻画了一个有血有肉的形象。许三观不是那个总是莫名其妙被崖兄拯救,有惊无险的偶像剧男一号。他有他的耿直,总是对一乐身世的耿耿于怀,看的人生气,却在情理之中,他有他做不到的地方。但是他有他的善良宽厚,不管对孩子,对妻子,他都做了他应该做的。
贫穷的底色,让这个小人物为家人奉献的方式单一,残酷,又毫无退路。只有卖血,速度快。余华的书总是看的人心疼又无奈。兄弟里的宋凡平早早死去,许三观给我的慰藉就是,至少他还活着。当初他想要以命续命的孩子们也都还活着。
不管是不是亲生的,是不是有血缘关系。在年老之时,能明白陪伴自己的其实是那些用爱、用感情来维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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