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辱母者当诛?

辱母者当诛?

作者: 鹿角上的葫芦瓢儿 | 来源:发表于2017-04-14 20:44 被阅读10次

    从一起简单的刺杀辱母者事件升级到对社会道德伦理,公平正义的质疑与审判;从“为民除害”到对于欢的同情和声讨,民众显然在这一事件上表现出惊人的一致性,他们不是无目的性的盲目团体,更不是充满奴性的个体,他们是在为人性呼吁,为平等呼吁,是出自于人类特有的向善的本能,如果说他们对肇事者和受害者表露出人性的本能,倒不妨说他们只是表现出他们对所处社会的极度的恐慌感,就像动物群体在失去保护的屏障之后的极度恐惧,嘶吼,呐喊

    “拨打热线四次无人接听”,警察撂下“要钱可以但千万别动手”便去无踪,地方政府和执法机构一再助长黑势力团伙的气焰,成了恶黑势力的保护伞,冠以严格的司法体系执行部门是如此的不作为,民情?民意?

    于欢手刃辱母者,完全是被动的。

    当社会把你逼的走投无路的时候,不要忘记,在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  -----马雅可夫斯基

    欠债还钱这是生存的规则,对此,我们没有任何异议,当事者尽其所能偿还了大部分的债务,这是道。讨债者对其施加如此不堪的践踏尊严的侮辱,这是畜。若畜胜于道,凌驾我们作威作福,那便成了畜生道,非人道。人的尊严和生命一样神圣不可侵犯,那些恶黑团体又何尝不是当场就绞杀了她母子俩,那一番场景,足以谋杀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孩子,而他只是执行了人类本能的情感行为,是人性,是源于农耕文明摆脱动物性的高级情感。

    古往今来有甚,古今中外更有甚。

    董黯有邻王寄,王嫉恨董。董黯不在家,王寄闯董家,凶残侮董母,董黯恨。不久,母亲含恨亡故,董黯悲愤交加,伺机杀仇人,以祭奠。办完丧事,董去官府自首。汉和帝知后下诏“释其罪,且旌异行,召拜郎官”。董黯未应,但孝行传遍全国。大隐溪因此改名慈溪,建县时,人们就以慈溪做了县名,今浙江慈溪市。

    法律在当代的社会功能是不仅关乎规则,还关乎规则背后的价值诉求,关乎人心所向,关乎伦理人情的塑造。法没有救于欢于水火,他自救,却得到法的一纸“二十年无期徒刑”,要论公平的话,社会的这颗渣滓难道值得起一个少年的二十年?那不仅是简单的对错,那是对群体的价值观的塑造和人性的洞悉程度。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是无视于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愿把正义还给正义,让公平回归公平。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辱母者当诛?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nqsgat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