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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做律师,你会事半功倍

这样做律师,你会事半功倍

作者: 海客曰 | 来源:发表于2018-08-15 22:32 被阅读94次

    一、关于资料整理、研究与收集

    1.切记:不要替客户保存证据原件!

    一定要让他们自己保存、携带原件,哪怕是去法院立案。开庭时候的原件也要他们自己带着去。

    2.资料拍照只可以做研究,不可以用作证据提交

    在与客户初步接触时,客户给的证据是照片,这个可以作为初步的材料。但等办理了委托手续,之后,需要客户复印所有的证据,替换掉原来的照片。原来的材料可以作为洽谈材料保存。

    提交法院、自行保存的证据等材料,均应保存复印件。

    3.不要在可能提交别人的材料上勾画!

    客户给我们的材料,我们需要研究、需要在材料上勾勾画画,要注意在勾画之前,要先复印一份,在复制件上勾画。避免将来需要起诉的时候,还要再向客户要一份证据材料的复印件。

    4.学会列清单

    一个法律事务有很多材料,看上去很芜杂,让人很抓狂。最好的办法就是按照一定的属性予以罗列。

    比如按照时间排列,合同协议类、谈话记录类、来往函件类、通知催告类、结算报告类、签证记录、其他合同履行的材料等。

    可根据不同的法律事务、不同的目的,区分不同属性,将材料予以排列,让其体现出一定的规律性和系统性,方便找出规律,把握事实,拿出法律方案。

    5.学会做摘抄,做笔记

    在研究材料时,材料少的还好说,材料多的,我们需要的观点来自不同的地方,我们针对这一个事情还有不同的观点,我们一个观点的论据来自不同的材料。自己看的时候挺明白,给别人说的时候,往往需要一会出示这个材料,一会出示那个材料,一会找出这份材料的这一页这一条,一会找出那个材料的那一页那一条,自己忙的不亦乐乎,别人看的一头雾水。

    所以,一定要在将材料列出清单之后,再将材料中的关键字句予以摘抄,整理。

    这种摘抄与笔记可以与清单相融合。

    6.罗列有利不利两方面观点。

    在整理材料,并对材料的关键观点、字句予以整理之后,就可以再做观点罗列。观点后面要有论据支持。这些论据可以是证据材料本身,也可以是材料中的一个字句一个表述,当然也可以是不同材料之间事实、论点的互相补充,相互支持与相互加强。

    列举的时候,要列举对我方有利的,也要列举对我方不利的,有利的列出论据,不利的要设计如何反驳,或者思考从哪个角度去寻找反证。

    7.材料要自洽,要自己会说话

    有不少人不知道自己的材料写得什么水平,不知道写的好不好。我觉得一个很重要的指标就是,你的材料让别人看起来不费劲,让别人看你的材料不需要借助于查阅别的材料,除非他想验证一下。

    这就要求,我们写材料的时候,得有条理,也就是要讲逻辑。一层大主题下面有几层小主题,一层小主题下面还有几个要点,可以用不同的序号标的清清楚楚,毫厘不爽。

    写材料写文书,是一种表达,很多时候是为了说服别人,你得让看材料的人能看懂。所以除非特别必要,否则不要把大段大段的法律法规抄在文书里,也不要写好长好长的句子,让人一口气都看不完,瞬间就失去了看下去的兴趣。

    二、关于撰写法律文书

    1.先勾勒框架,再填充

    确定题目——先列纲目、分成不同部分——每部分分类——每类中细分小点——将小点填充成型——通篇概览调整

    先考虑这个问题准备写那几个方面的内容,可以分为几个部分,想出这个来,就可以有了一篇文章的大致框架。比如一份法律意见书,要写明,了解的事实、依据的法律法规、律师的分析意见、律师的建议。这些就是一份法律意见书的主要部分了。当然,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加入,比如:案例引证,

    然后,根据以上所列框架予以细分,看看还能做哪些区分。比如法律法规这一项,这个法律事务是设计股权,那就需要公司法;如果是银行借款,就需要合同法、担保法;如果诉讼时效,就涉及民法总则;如果抵押解除,又会涉及物权法、担保法,以及相应的司法解释等。

    再细分小点的时候,可以将同类的排列在一起,同类的较多的,还可以再用数列予以标记。

    这样一点点下来,一大篇文章就成形了。

    2.话不要说绝,意思表达还要到位

    除非他的做法真的符合法律法规某一条规定,否则,不要说“他这么做符合法律规定”,要说“他这么做不违反法律规定”。

    要想领略语言的这种妙处,要多看看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发表的案例,多看看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民事审判与指导》《商事审判与指导》等等诸如此类的书,再加上勤于思考,用不了多久就可以运用自如了。

    3.找准问题,找准关键点,把道理说清说透

    我有一个比喻,这就好比挠痒痒,你首先要找到痒的地方,也就是需要挠的地方,圈定它。其次,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浮皮潦草,要要挠深挠透,切实解除切肤之痒。

    有的人论述问题找不准点,找不准位置。即使找准了位置,又可能没分析透,让人有隔靴搔痒的感觉。

    三、关于标的款

    1.要列举的项目一定要齐全!

    借款合同审查或者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一般都会有本金、利息、违约金或者滞纳金,还有的叫逾期利息,有约定律师费的,不要忘了律师费。

    租赁合同案件,有拖欠的租金,拖欠租金的利息或者滞纳金,违约金。如果合同已经解除,房屋没有腾空交房,租期届满或者解除之后的部分叫“占用费”,占用费的标准与租金持平。

    当然,在起草订立租赁合同的时候,可以约定占用费为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的N倍,以制裁到期或者合同解除拒不交房的行为。

    2.不能直接得出数额的,一定要附一个计算方法!

    所有的货款,房款等都应一一核对数字,计算清楚,有计算依据的,要一一列名计算依据。不管利息、滞纳金、租金、占用费等都应该如此。

    为方便裁判人员,可以写明标准,列出公式。

    四、收取交付文件资料

    1.收材料要记录收到日期,尤其是判决书之类

    收到客户、法院、检察院的的各种文书,都要记录收到日期——因为这非常重要!你懂得

    2.记录日期有技巧

    记录日期的时候,强烈建议用铅笔!因为铅笔可以分辨出来原件复印件,况且,如果复印的时候不需要这个日期可以比较容易地擦除。

    3.收材料别忘了自己要留一份

    收取客户交来的材料时,一定要按照+1收取,除了转交之外,自己一定要留一份,并注明转交日期。实在没有多余的,也要复印一份存档。要不的话,时间一久,自己送出去了什么材料都说不清楚。

    4.材料送出去要有记录

    将材料交付客户、或者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时候,一定在自留的那份材料上,或者用事务记录表,注明何时送给哪个机关的哪一位工作人员。

    5.制作材料目录

    一套文件资料如果超过两份,就一定要考虑制作一个目录。否则人们会不知道原来你下面还有一份材料!

    其实一份材料也值得制作目录,因为需要你对材料做出说明,包括出处,制作时间,可以说明的问题,等等。你总不能把说明写在材料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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