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学期开始教历史,在之前的一些想法当中,似乎是历史就是了解已经过去的事,去知道有这么一些事,有这么一些人,有这么一些制度。再往里面一点,无非是某件事某种制度的影响、作用等等。
但是一些疑问总是存在我的心中。
这些事的所谓影响、作用它是怎么存在的?他的影响是对于哪些东西的影响?是从什么角度来看待的影响和作用?
我们讲到人类从采集社会进入原始村落社会提到“生产力的进步”是重要原因。同样我们讲春秋战国时期铁农具的发明的作用和影响是“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那么什么是生产力?
按照教科书的说法,简单讲,是指人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为自己所用的能力。
也即是说,人类的社会组织形态会是怎样的取决于人能够使用怎样的工具。所以书上说“制作和使用工具是人类与动物的最大区别。”
如果人类所使用生产工具没有改变,社会组织形态也就不会改变。
在这样的前提下,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书上会将使用打制石器的时期为“旧石器时代”,将使用磨制石器的时期称为“新石器时代”了。
那么为什么只有新的生产工具出现才会导致社会形态发生改变。其原因则在于人类的社会组织、各种制度并不是实际存在的,而是人类各种关系的集合。
新的工具出现,必然导致新的生产关系出现,从而引起一系列社会关系的改变,随之而来的就是社会变革。
铁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扩大了土地的利用价值。不论是为国家了富强,百姓为了生活,还是地主贵族为了财富,都会更大范围的开垦土地。人口和耕地的增多,井田制破坏。
什么是井田制?它是一种西周国有土地管理制度。全天下的耕地都是周天子所有,而天子将其中大部分赐给诸侯,诸侯赐给卿大夫,再到士。这些土地并非是免费赐予,除部分属于私田之外其他的属于公田。
公田是需要缴纳收成的。私田供自己生活。
我们假设自己是一个小领主,领土之内管理有九户人家。于是我们将自己的耕地划分为十个部分。
最好的面积较大的那部分耕地属于公田,其他的部分相对贫瘠的面积较小的是属于九户人的私田。那么这九户人除了耕种自己的私田养活自己,之外还需要抽时间一起耕种公田。公田的收成属于领主。
这就是井田制。
井田制之下所有的耕地不允许买卖。
这样的制度是和西周的分封制相辅相成的。能够被周天子赐予土地的都是西周的统治阶级,封建贵族。这一制度是保证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国人、奴隶这一体系最根本的基础。
假设人口和耕地是一层不变的,亦或者人是没有思维的机器,这种制度似乎是没有问题。但是耕地和人口都是会发展的。
就上面的假设,一户人家如果在三代以后有十人一户,那么分配的私田就将不能够养活自己。
新的生产工具出现推广之后,人便具备了耕种更多的土地的能力。私自开垦的耕地增多,公田的劳动积极性下降。率先富起来的人需要获得更多的土地,土地不能买卖的规则也已名存实亡。
作为领主的我们若仍然依靠公田的收成,那么距离灭亡也就不远了。
于是我们会改革。领地强大需要财富,而我们的财富来自于领地内土地的收入。但领主自己是不可能去耕种的,那么就不要再分公田私田,所有的耕地都按照同样的标准上缴收成,鼓励百姓去开垦土地,允许土地买卖。提高百姓的生产积极性。
等到耕地出产之后,那么领主自然就可以得到收成。这样的生产关系是迥异于封建贵族与奴隶剥削的。贵族的剥削是从人身上剥削,新的土地制度出现之后,统治阶级从土地上进行剥削,它会促使一个新的阶级出现,地主官僚阶级。
这样变革之后,封建制度下的贵族统治开始破坏,地主官僚政治开始出现。
从春秋战国时期铁农具牛耕出现和推广,到商鞅变法,最后秦始皇一统天下。此时国家的性质已经发生改变,西周的邦国贵族统治变为帝国官僚统治。这种变化是由生产工具出现引起生产关系变化从而社会制度变化的一个过程。
我们从这里可以得到的东西是,社会性质制度等等关系的改变其基础在于生产关系的改变。若生产关系不改变则制度关系也就不可能有根本性的改变。只能是改良。
所以自商鞅变法之后,所有的改革变法鲜有能成功者。其原因则在于此。
这样的土地制度当然也是存在问题的。
有一种观点认为,土地兼并是导致帝国覆灭、朝代交替的主要原因。在官僚地主成为统治阶级之后,帝国的话语权并不掌握在皇帝一人手中。皇帝本身是最大的地主,但显然一个人是不可能统治天下的,他需要人支持,皇帝之下所有的官僚都是皇权政治的组成部分。
数量最多的自耕农是维持国家统治的基础。
政府只向自耕农征收赋税。汉代以自耕农收成的三十分之一作为标准。地主豪强则通过各种手段将自耕农土地买过来,自耕农成为佃户或者奴仆。长此以往,人口增多、开荒耕地也越来越多,但能够上缴赋税的自耕农却减少了,政府入不敷出;乡间豪强势力强大,基层组织也已荡然无存。一旦碰上天灾,就是新一轮的改朝换代。
朝代更替,当然还有其他原因,细节不能一概而论,但在这样一种生产关系下,帝国兴衰大抵是脱不开这个轮回的。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