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每天清晨,一碗粥、一个鸡蛋、两片面包,已经成了他的生活常态。
稀饭刚刚下锅,在电饭煲里咕噜咕噜地响着。他喝了口水。即便天气燥热,清晨的风也是柔和清新的,他把家里所有的落地窗全部打开,在阳台边站了会,心情大好。
妻子已经起床,洗衣机呜呜呜地旋转着,他的内衣、汗衫和妻子那些素色的棉布衣服翻滚在一起,再过半小时就将变得清香无比。
这些他不用管,妻子能全部料理好。在整理方面,妻子简直堪比专业人士。衣服在她手中随便一摆弄,就能折的有棱有角,平整像刚从店里刚买回来。衣柜里所有的东西都叠放得整整齐齐,一目了然,换季取用不同的衣物被褥从来不需要翻箱倒柜地找。
听说朋友的妻子怠于家务,常常任家里堆得一团乱时,他有些吃惊。原本,他以为所有女人都像妻子这样整洁干净,绝佳的整理术就像是天生的……额,看来不是这样。想着想着,他心里一阵窃喜,觉得自己挺幸运。
妻子是个标准的美人,这是他当年动心的第一标准。他喜欢她挑的花和桌布,喜欢看她把他送的玫瑰小心地插进透明花瓶里,灌上小半瓶水。一眼望去,妻子几乎没什么缺点,除了烧菜难吃一点外,她可以算是个完美情人。
这时他已经出门,饭桌边的指针停在七点附近。电梯下到负一层,门“叮”一声打开,他便快步走向停在转弯口的黑色越野车。
车子开出小区时,他想起昨天晚上的饭局。黄总昨天拉着他大喝特喝,几瓶白啤落肚,明示暗示地想要他帮忙搭线几个工厂的业务,他手上的几家酒店这些年经营得不景气,资金周转不过来,急需要一些快钱进入疏通经络,否则就得举债度日了。
真是个烫手的山芋啊,这么着急赚钱的话,总归会误事的,他不禁想。
其实他酒量不行,喝上几杯后他就必须转战茶水,既能提神醒脑也不会落得第二天闹胃疼。生意上往来的伙伴们大都已经相互了解,了解他的脾性和胃的毛病,不会强求他多喝几杯。
妻子不喜欢他顶着一身酒气回来。一开始他还会在酒局散了之后出去转几圈,消散一下身上浑浊的味道,但小镇这么小,总有熟人看见他转悠去了哪里然后向妻子告密,弄得他挺尴尬,妻子还老拿这事情开玩笑。再者,加上几圈转下来身上的烟味酒味也没法完全消除,干脆不再掩饰,酒局一结束就直接回家多好。
但妻子还是抱怨,因为他一喝酒半夜就鼾声如雷,十分扰人。他有点歉意,可酒局一来,又怎么挡得住小酌几杯的快意。
眼下,车子已经开到菜场东门附近,他瞄到一个空位,赶紧先把车停进去。这地方路窄车多,停车很不容易,稍一迟疑就可能找不着车位急的团团转,干脆多走几步路,买完菜再徒手提回来。
菜场里人声鼎沸,入口处有几个妇女弓着身蹲在一个摊位前挑挑拣拣,摊位后面的老大娘戴着太阳帽,正大声地说着些什么。
那大概是个卖西兰花的摊位吧,他不想在门口停留,便径直朝他平时熟悉的摊位走过去。
标注:简宝玉写作群日更打卡断更后重生第1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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