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治体系是这样的模式,国会掌握立法权,总统是行政权,法院是司法权。其中立法权是核心,总统不管你竞选时承诺什么政策,都要通过国会同意才能实施(美国总统竞选与普通的直选也有区别)。
国会又分众议院与参议院。众议院负责提出政策或者法律议案,参议院负责是否通过(但是没有修改的权力)。
这么层层制约的权力格局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能够防止某个政客绑架民粹把国家带入深渊。
那么,美国这套制度是不是很完美?同样两个字——狗屁!
三权分立模式有一个无解的缺陷就是“不可控规律”。
什么是“不可控规律”?
就是立法、行政、司法总有一个环节不可控。
简单的给大家讲一下。
所谓的三权分立、依法治国大致有两种模式。
模式一,立法很严谨,公众充分参与讨论,再立法实施;但是弊端是,立法较慢,跟不上时代的发展。
模式二,立法很快,少数精英参与就能立法,这个能跟上时代的发展,对实施环节也能有效的约束,但是有更严重的缺陷,这个先按下不表——美国就是这种模式。
模式一的特点就是立法跟不上时代,怎么办呢?就只能授予执行环节(司法、行政)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就为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
比如,这种模式下所有的法律法规制定中不但弹性很大,而且一定会有“口袋条款”——这个“口袋条款”就是定义模糊,由实施者具体裁量。
这个自由裁量权就是权力可以寻租的空间,就是腐败的源泉。这个模式下,当官就是香饽饽,大家都会挤破头去考公务员。
模式二,由于立法很快,对于实施环节约束也够,所以这个权力寻租空间很少,西方的公务员就没有什么吸引力。
但是——有两个弊端。
一个是法律变化太快,普通人守法成本非常高,比如美国人民报税自己是没法准确报税的,只有聘请专业人士来解决,这就是将执法成本转嫁给老百姓。
另一个简直无解——谁来监控立法?
重要的问题说三遍:谁来监控立法?谁来监控立法?谁来监控立法?
答案是:没有!
因为立法很快,少数精英参与就能立法(主要是议员),那么就存在巨大的无法控制“合法的利益输送”。
所以,权力使用的三个环节——立法、司法、行政;模式一是实施环节权力寻租空间大,容易滋生腐败;模式二,立法不可控,“合法”的利益输送就更不可控。
我来给大家讲第二种模式——为什么美国没有腐败大案?原因就是立法不可控的模式下,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统统可以合法化!
煞笔才去腐败。
这个说出来简直是骇人听闻!
为什么美国老百姓对公务员不感兴趣,挤破脑袋也要去竞选议员?就像模式一挤破脑袋也要去当官一样?
就是这个位置含金量太高了!而且TM的还是合法的不被清算的。
美国就有一个强大的“院外游说集团”,其实就是政治掮客群体。平均一个议员背后就有4——5个政治掮客,这些政治掮客什么事情都不用干,只要围着议员屁股转就可以吃香喝辣,大家想一想这是多大的产业链?
议员理论上是“民选”,但本质是被资本绑架,为资本的需求提供“立法”的服务,这种从立法的层面进行利益输送比腐败可怕一百倍。
由于立法与老百姓的生活距离较远,不像实施环节(司法与行政)直接与老百姓打交道,所以,一般老百姓对于这块不大敏感,但是这个被忽略的领域才是美国制度体系中最大的黑箱。
议会是一个封闭的系统,虽然表面上不同党派的议员存在各种“党争”,但是涉及个人具体利益时,大家想一想,从博弈的观点来看,他们的最优选择是相互拆台还是相互抬轿子?
举一个例子,过去中国交警现场执法权很大,在执法管理不规范的时候,是不是只要认识一个交警就可以处理整个城市所有的违章?一个电话过去,即使执法的交警与这个交警不认识,也都要卖面子。
为什么?因为这个交警明天也可能有违章需要他来帮忙!所以,相互抬轿子的结果就是任何一个普通交警拥有了整个城市的罚单处理权!
议员也是如此,今天我与某个企业(资本)的利益诉求提交议会表决,大家是一定会抬轿子的,因为明天你也会遇到这个问题。真正撕逼的是不同党派不同族群的群体性诉求,其实这也是皿煮秀,真正议员个人的利益诉求是一般都能满足的。
在美国,议员出去演讲,一定会有丰厚的“演讲费”,而且是明码实价,成立一个基金就可以明正言顺打电话找企业要钱,这个“基金”可以任意安插自己的三亲六戚任职并且拿着高薪,基金怎么花也是一句话的事情。
富人可以合法的“自愿”免息借钱给议员,并且成为死账,反正民不举官不纠;议员与官员可以经商,议员退休马上就有企业高薪聘请。
这一切统统合法!
最牛逼的是,成为议员就拿到“免责金牌”——比如,美国国会议员不仅没有任何监督,而且任何部门也不能对议员进行调查。
议员有这么多好处,想想一下他能给资本输出多少利益?
举一个的例子。
美国波士顿铁路,全长2.4公里,前期预算是20亿美元,最后实际造价多少呢?说出来骇人听闻——整整200亿美元!你没看错,是200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300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540亿人民币。比较一下,重庆轻轨也是在地下挖隧道造铁路,平均每公里造价1亿元人民币,美国波士顿铁路是我们的540倍。
造价太贵只是一个方面,关键还是一个豆腐渣工程!
波士顿铁路在修建过程中,地下建筑多次发生坍塌事故,造成多人伤亡。2003年本就该竣工的工程,却发现有几千处漏水,不得不返工,2006年交付使用后,由于天花板脱落砸死开车司机,又继续返工(当时就检测出有6万处天花板钉子松动)。最后2008年总算完工,不过还有大量的工程隐患需要继续修缮,预计该工程总投资要超过220亿美元。
在国内一个工程超过预算50%就要重新审计,美国不需要。这么大一个工程60%的预算是联邦政府买单,40%才是麻州政府。预算超过10倍又出多起事故,但是工程方却屁事没有,这得益于参议院资深议员爱德华—肯尼亚在国会的运作。
看看参议院议员的能量,简直非同凡响。
所以,这个案件当然没有“腐败”,对吧。民主的美国只有合法的利益输送,是绝对没有腐败的。
同样的案例看看美国军购丑闻,比如1200美元的杯子,10000美元的马桶圈,16700美元的小冰箱等等。
再来一个,美国有很多“公益”“慈善”基金,美国富翁非常热衷于给这些基金捐款。是不是美国富翁的道德水平很高,特别热爱公益慈善事业?不是,是美国法律规定,捐款给这些挂着“公益”“慈善”名义的基金可以抵税!
你想想,同样是要交出一笔钱,是交给政府纳税好,还是捐款给这些挂着“公益”“慈善”名义的基金更好?用脚指头想也是要交给基金啊!
能搞这些基金的都不是普通人,很多就是国会两院议员,把本来是给国家上税的钱转交给这些议员名下的基金——好处就太大了。
特朗普同志在竞选总统的一个电视辩论中直言:所有的政客都是资本家的狗!希拉里收我的钱所以给我办事!在场这些与我辩论的,几个没收我的钱?言论一出,舆论哗然,希拉里竞选团队发言人詹妮弗第一时间表态称:特朗普伤害了希拉里的“感情”。
美国法律规定——嗯,也是国会通过的法律,“公益”“慈善”基金投资于公益慈善不得低于基金总额的5%。
这个“法律”真是妙不可言——也就是说,美国这些挂着“公益”“慈善”名义的基金只要拿出基金总数的5%用于公益、慈善,其他的95%做什么都可以。
那么这些基金会把剩余的95%拿去干什么呢?
看看伟大的希拉里克林顿基金的神操作。
希拉里的女婿搞了一个公司,评估10亿美元,然后被A财团以10亿美元收购,接着A财团又以10亿美元价格卖给B财团,最后是希拉里克林顿基金以10亿美元从B财团买下来。过了不久,AB两个财团拿到俄罗斯两个油田的开采权。
嗯,这一切都是合法的。
来来来,我给大家勾勒一下美国资本家与政客偷国库的路径,让大家见识一下在这个路径中“法律”是怎么全程保驾护航的:
企业要缴税,“法律”引导企业——把钱“捐助”给公益慈善基金是一样的。好吧,本该进入国库的税收就“合法”的进入各种公益与慈善基金名下。然后法律又规定,公益与慈善基金至少要用5%去做公益与慈善,剩余的95%就可以“合法”的投资各种生意。 政客找几个财团转手几下,基金最后当接盘侠,这样基金的钱就进入私人的口袋。 从国库到基金,从基金到个人。这个路径中伟大的美利坚合众国国会精英们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为之“保驾护航”。
现在明白美国为什么没有腐败?
可以“合法”的利益输送,傻逼才会去搞腐败!
如果没有道德洁癖,我可以讲一个常识——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是完美的,它都有缺陷,它都有实施成本。
所以,关注制度的缺陷最重要的是——这个制度实施成本是否可控。
讲一个简单的道理。腐败是非法的,是要被清算的——只要存在被清算的可能,就是可控的——对于整个经济蛋糕分配的影响就是有限的。
美国那套制度,利益输送合法化才是最可怕的,因为不可控,所以对经济蛋糕分配的影响就是决定性的。
先看一组美国的数据——这是美国权威部门统计的数据。
1999年美国家庭中位数收入为57000美元,到了2015年居然是56000美元,16年不增反减,到了2017年才勉强达到6万美元,18年收入增长5%,考虑到通胀因素,美国人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其实是一直在下降。 1999年美国GDP为10万亿美元,去年是19万亿美元,经济增长将近1倍,人口基本没有增长,老百姓收入却没有增加,请问钱去哪里了?呃,在这个期间,全美占人口比例不到1%的200万最富裕的人群财富增加了1倍以上!
这就是合法利益输送的“伟大贡献”!政客与资本将全民创造的财富蛋糕吃干抹尽,连口汤也没给老百姓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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