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长春市民葛女士的父亲今年6月入住二道区东站养老公寓,父亲仅住了3个月时间,就患上了严重的褥疮。父亲目前住院接受治疗,要治愈需要高昂的医药费,葛女士认为,父亲患上褥疮是养老院的护理没做到位,才造成的,要求养老院负担全部的治疗费用。
昨日,葛女士与二道区东站养老公寓的院长又取得了联系,由于院长正在外地出差,葛女士说,对方已经表示出差回来后,会与葛女士详谈老人的治疗费问题。
对于老人在养老院出现严重褥疮这事儿,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处的工作人员称,他们对于辖区内的养老院有业务上的监管,一般会每年要求养老院的护理人员参加一年一次的岗前培训,每月都会上门进行卫生、消防、环境等一系的检查。一直以来,在他们的印象里,二道区东站养老公寓卫生条件和居民环境还是比较好的。
另外,对于养老院内的失能、半失能的老人,是可以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享受医疗照护险。这类老人如果正常照护,需要的费用要达到四五千元/月,但享受医疗照护险的老人,个人只需承担1000元左右的费用就可以享受全天候的护理照顾。而失能、半失能人员要求养老院的护理人员服务水平要比较高,更要求护理人员精心。目前,我国的养老院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就是护理人员虽然经过岗前培训,但毕竟都是一些外来务工人员,素质也是参差不齐,所以可能就存在照护不够精心的情况。另外,民政部门也要求,养老院在接收老人时要对老人做全面的身体检查,这样可以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在得知发生这种情况后,二道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处的工作人员对此事进行了了解,与养老院做了沟通。目前,养老公寓方承认是自己的护理人员照护不周引起了老人产生严重褥疮,也愿意配合家属承担老人的治疗费用,而且目前已经承担了3万余元的费用。至于家属要求的后续费用,双方还在协商处理。作为民政部门,只能对业务方面有指导和监督,对于这种纠纷没有强制性的管理权限,只能靠他们双方私下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建议走法律程序。
文字来源:新文化报(冯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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