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骏的故事总让我陷入诡异的同频中,因为他听的歌我听过,他经历的时代我经历过,他最初发表小说的榕树下我也发过最早的几篇小说。
但为什么只有我因为谈恋爱而过上了得过且过的日子呢?这是很讨厌的疑惑。
说到香港故事,我还得从记忆的犄角旮旯里扒拉出十年前与香港的一期之会。那是完全意外的一次拜访。
我离开珠海那年虽然已经有了港澳通行证,内地人可以直接去旅游,但我带着满脸湿疹仓皇逃离南方湿热气候的时候一点也没有遗憾过。
从上迪回来,用一周时间办理通行证,在网上购票就买了直飞航班的机票。落地后坐双层巴士直接到达九龙的一家青年旅舍。路上只见到连绵不绝的大桥和不甚宽阔的车道。
话说回来,银川人真的被八车道十二车道宠坏了。我至今无论去哪座城市,都觉得道路万分狭窄。人家正儿八经的公路在我眼里就像老城的旧街道一样逼仄。因此银川司机简直是对堵车最不耐烦的群体了。遇见超过三个灯无法通过的路口,我就想弃车步行了。
自由行让我整得像盲女闯天关。在港迪的三天中有一天遇到台风天鸽。酒店的亲子活动安排得真很到位。耽搁了一天,乐园门票准予延期,体验就相当不错。
出门在外,很多人抱怨。我们全程没有遇到过歧视欺骗和任何危险。反而走到哪里都有善意的帮助。在上太平山的缆车里,孩子睡着了。下车时一位操着淡淡南方口音的阿伯让我跟着他,走了一条近路,到达观景台附近茶餐厅,我方找到座位可以歇脚。那位阿伯很像港剧里面熟的一位我没记住名字的老演员。
好吧说实话香港是我童年的三个梦想城市之一。另两个是北京和东京,都昙花一现地生活过一阵子。
离开香港那天在维多利亚港背面的一小段沙滩上拍照留念,被香港的马蜂叮在手指上,时间久了,既忘记了是哪只手,也看不出是哪根手指。只记得当时肿得厉害,怀疑自己会过敏性休克,于是嘱咐不足七岁的女儿,万一妈妈晕倒务必要拨打 999 或者找穿制服的警察叔叔阿姨求救。
好在,虽然发烧半天,并无其他后遗症。
《香港一夜》写了小马哥的故事。但我更喜欢《莫斯科不相信眼泪》。如果我是“我”,我会爱上卡佳的,无论她是妙龄少女还是鹤发鸡皮的老妪。爱上,是一种微妙的心理。
我很难在生活里相信爱情,但却常常爱上书里的某个人物。作家本人,或者他们故事里的人,或者我心目中的那位写作者。这种由衷的沉迷很难形容。说爱情有些夸大,大概介于倾慕之上,觊觎未满的地步吧。
《舌尖上的一夜》,让我想起了关于吃胎儿的传闻和吃胎盘的记忆……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食用人口条,有种很难想象的恶心反胃。泡泡肿肿的一根舌头,除非是自己的,放进口腔里都会感到不适吧。很快又推翻这个认知,毕竟谁也不是连吻都没接过的纯情小朋友了。好吧,我服输。只要作者愿意,吃什么不是吃,何必脑补太过╮(•́ω•̀)╭
《男孩与兵人》,我一只兵人也没有囤过,love is 的泡泡糖纸倒是攒了很厚一叠。但是这不妨碍我也认识一位攒着一盒子兵人的小学同学。这个人具体是谁我早就记不清了,我只记得他家那一铁皮盒子的小兵人和许多军事杂志。直到今天,如果有人向我滔滔不绝讲起军事来,无论是武器迭代,还是国际形势,亦或军棋的规则,我都会一头雾水得厉害。确实不感兴趣。非要让我跟军事发生点什么的话,初中时候想当兵但没机会,后来一度羡慕军嫂,就是仅有的联系吧。
《狂派与博派》是讲汽车人的。北京环球出了名的碎嘴子霸天虎先生,让我果断选择加入反面角色的啦啦队。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谁能拒绝的了一位痞坏霸道的男汽车人呢。
《杀手李昂与玛蒂尔达》,李昂忍了几年最后还是把玛蒂尔达睡了,还是在她父亲的墓地。这要不是小说,这小子早挨大耳刮子了。男人的兽性大于德行,是不是通则?所以女同胞要有警惕心,一杆子打翻一船男人,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如果思想不够开放,就不要做出类似放得开的举动。人性这东西,永远经不起考验。
《我与李毅大帝在世界杯》和《喀什一夜》后面的章节还没来得及读完。且听下回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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