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一生创作了大约30部戏剧,并依靠戏剧发家致富,有了锦衣玉食的生活。他之所以在戏剧方面获得巨大成功,除了他擅长对话,懂得创作技巧和市场喜好之外,还因为他非常了解观众的心理素质和需求。
本文节选自其作品《总结》,“他们非常好奇,极易受到影响,不是用头脑而是用腹腔神经丛进行思考,非常容易感到厌倦,喜欢新奇……”这些语句读起来感觉像极了今天网上的我们。
当然,毛姆不能对大众吐槽太多,因为他获得的所有的奢侈和富有“都应归功于公众的恩惠”:
对于公众, 如果我要表达的除了感激还有任何别的态度的话, 那看上去肯定就显得不识抬举了, 因为如果说他们并没有使我名垂千古的话, 至少已经使我名噪一时, 而且还使我获得了一笔财富, 至少能让我过上家父此前所过的那种生活。
我可以到处旅行; 我住的房子可以看到大海, 安静且远离其他住户, 坐落在花园中间, 有宽敞的房间。我已经足够富有, 享受得起只为自己做唯有自己能做的事情的奢侈。招待朋友,帮助我想帮助的人。
所有这些都应归功于公众的恩惠。
现在的观众是一种非常好奇的动物。与其说他们聪明, 不如说他们狡猾。他们的智能比大部分知识分子要低一等。如果将智能从A到Z进行等级排列, 相邻的字母依次递减直到歇斯底里的女店员的零分, 我想他们的智能大约应该排在字母O前后。
他们极易受到影响; 其个体会为一个根本没明白过味儿来的笑话发笑, 就因为别人心领神会地笑了起来。他们感情用事; 可是又本能地厌恶自己的情感受到激动, 总是准备以咯咯一笑予以逃避。
他们多愁善感,可是又只能接受他们愿意接受的那种感伤: 于是在英国, 他们会接受那些附属于家庭观念的情感, 但儿子爱母亲这样的观念却只能引起他们的嘲笑。只要是情境激起了他们的兴趣, 他们就全不在意其可能性了, 这个特性被莎士比亚大大地利用了一把; 可是他们却又对缺乏合理性大为厌恶。
作为个体他们知道人是会经常屈从于一时的冲动的, 可是作为观众他们却坚持每一行动都必须有其正当的理由。他们秉持的道德就是群众的平均道德, 他们会由衷地因为某种情感而大为震骇, 而这种情感对作为个人的他们又丝毫不会有任何冒犯。
他们不是用头脑, 而是用腹腔神经丛进行思考。他们非常容易感到厌倦。他们喜欢新奇, 但却又是一种符合老观念的新奇,这样他们就能在感到刺激的同时又不会感到惊惶。他们喜欢各种观念, 只要它们以戏剧的形式呈现出来, 而且这种观念必须是他们已有的, 只是因为缺乏勇气而从没表达出来。
只要他们受到了伤害或是冒犯, 他们就不再跟你玩儿了。他们主要的欲望就是要确认: 那些假装的就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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