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出版,这是昆德拉最出名的小说,也是他最为读者熟知的一本小说。我不得不承认,我一直也没读懂这本书。只是简单地认为就是一个滥情精英渣男和傻白甜没文化女的相互作相互恋的故事。还特别纳闷怎么起这么个名。直到现在年过半百,似乎才知道点什么意思。
在书中,昆德拉通过男主托马斯和女主特雷莎的经历,讲述了很多种生活,有有意义的,有无意义的,有充满爱的,有无爱的,但对于每个人来说,我们在某段时间,都只能经历一种。两人在外在条件上无论教育职业经历上都相差甚远,但就是这样的两个相差甚远的人,因为命运的安排偶然地相识,最终死心塌地地生活在一处。究其原因,二人的内在,精神内核是高度一样的,这也可以理解为他们生命中的重物质是一样的。无论他俩那些外在的轻物质是多么地不同。男主宁愿放弃自己的职业生涯也不愿意在忏悔书上签字申明承认自己发表的言论不对。女主多次执 拗地与男主闹别扭各种作,她原本以为是因为男主的不忠滥情才让她这样疯狂。直至他们回到乡下她才摆脱了那种宿命的痛苦无力,开启自由的乡村生活,他们二人觉得才是真的幸福生活。之所以会有如此的感受,因为他们抓住了当下,因为他们活的自由独立。
昆德拉说:人永远不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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