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伍禁忌——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京大戟、海藻、芫花;
乌头(川乌、附子、草乌)反半夏、瓜蒌(全瓜萎、瓜萎皮、瓜萎仁、天花粉)、贝母(川贝、浙贝)、白蔹、白及;
藜芦反人参、沙参(南、北)、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赤芍、白芍)。
《十八反药歌》
中药材,十八反,海藻戟,甘遂芜,战甘草,当明辨;
半蒌贝,白蔹及,俱攻乌,禁混剂;
诸类参,细辛芍,叛藜芦,忌参合;
另有反,勿同行,云母粉,反决明;
苋与鳌,禁混煎;葱和蜜,勿轻犯。
云母粉忌与石决明混用;
红苋菜忌与甲鱼同食;
葱和蜂蜜忌同食。
十九畏
硫黄畏朴硝
水银畏砒霜
狼毒畏密陀僧
巴豆畏牵牛
丁香畏郁金
川乌、草乌畏犀角
牙硝畏三棱
官桂畏石脂
人参畏五灵脂
《十九畏药歌》
石硫黄,火中精,遇朴硝,便相争;
红白砒,忌水银;
山狼毒,怕陀僧;
川巴豆,毒烈性,黑白丑,难顺情;
公母丁,忌郁金;
芒朴硝,惧山棱;
川草乌,不顺犀;
五灵脂,畏人参;
官桂类,治冷功,逢石脂,不协同;
凡修合,看顺逆,炮制用,莫相依。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