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

作者: 玄子Chris | 来源:发表于2016-04-22 10:56 被阅读0次
    一、结束,很像重生

    那是一家别致的书店,深棕色原木复古的装潢,五个舒适惬意的单人沙发,世界各地灵魂作家的作品随性地躺在书架上,有一种孤独、冷艳的气质。

    凌晨的书店,躲着几个失意的人,黯然神伤地寻找着能够安慰他们的故事。我也是这安寂深夜里的落魄者,以失恋的名义。

    每个人都惝恍迷离,除了暮暮。她戴着耳机自顾自忙着,眼神里尽是冷漠。踮起脚尖努力整理高处书架的身影,瘦弱,却刚劲。有她的画面,像无声的电影,最动人的故事,是最深邃的沉默。

    一个陌生男孩的出现,撕破了无尽的深夜。

    “林暮蝉,你出来。”男孩用不庸置疑的语气命令着。

    暮暮还是平静的忙碌着,看不出来她是真的没听到,还是别的。

    二十多岁的男孩,沉稳于他,还是可遇不可求的难事。他大步流星冲到暮暮身边,拽了她的耳机,将她往门外拖。

    气力于女孩,有时候是尊严。暮暮用力甩开男孩的手,整理了衣服,带上耳机,继续做自己的事情。

    冷漠是最有力量的抗衡。男孩终于安静下来,跟在暮暮身后,乞求着:“我们谈谈好吗?”

    暮暮放下手里书,朝门外走去。

    许久,暮暮没有回来。我走出书店,去找安慰自己的故事。

    她蹲在深夜清冷的街角,一只手架在膝盖上,另一只手夹着烟,及腰的长发裹着她单薄的背,隔着夜色和烟雾,瘦小的女孩只是一个朦胧的黑点。

    男孩站在她跟前,温柔的夜配上他的暴怒,悬殊的效果,有些恐怖。

    “你真他妈自私。”男孩甩下这句话,走了。

    暮暮还是没理会,闷声抽烟。她有着与年纪不相符的隐忍。

    向她示意后,我坐在她身边的台阶上,点了一支烟,开始聊话:“男朋友?”

    “嗯。”暮暮深吸一口烟,吐出一个字。

    我们都沉默,孤独配夜色,再好不过。

    两个千疮百孔的人相遇,轻易就生长出许多亲密感。受伤的对方,很像另一个自己。

    二、暮暮的骄傲

    男孩很久没来找过暮暮,在我以为他就要成为暮暮微不足道的过往时,一个将近五十岁女人,带着被珠光宝气装饰出来的优越感,趾高气扬踏进书店,踩碎我的幻想。

    暮暮不紧不慢地走到她身边,用拿捏很好的礼貌说:“阿姨,您好。”

    “你好。是这样的书店啊!”女人高跟鞋踩着得意的节拍说。

    书店太小,几分钟时间,女人游览完毕,继续说:“一个女孩子经营这家小书店很辛苦吧。”

    暮暮浅浅一笑:“很幸福。”

    艳丽的浓妆隐藏不了女人不悦的神色,她说:“我是一个失败的母亲,只教会了子昂善良,却没教会他人情,他的爱情,这个小书店是承载不了了的。”

    显然,女人是暮暮前男友的母亲。

    “阿姨,书店是我的青春和漫漫人生。”暮暮彬彬有礼地回应,好的修养是女人最美的妆容。

    “我不喜欢你身上寒酸的骄傲。放弃书店吧,我会给你足够说服你梦想的未来。子昂,他放不下你。”女人的最后一句话声音很低,害怕被人听到一样。

    暮暮送走女人回来,默默带上耳机,无力地整理着已然整齐书架,熟练的动作几乎掩饰了她悲伤的情绪。

    月貌花容的姑娘能吸引人的眼球,给人无尽的保护欲望,却冷漠,独立,不矫揉造作的姑娘能掏空人的心。暮暮是后者。

    我贴了张便利贴在她面前的书架上:“喝两杯?”

    暮暮向客人说了抱歉,整理好书,关了店门,说:“走。”

    一杯B52下肚,暮暮开始说她的心事:“让我放弃书店去当他们家的乞丐,人真愚昧得可怜。”

    “我没有一秒后悔过陈子昂的出现,也不会为现在的抉择妥协,生命本来就残缺,圆满,是人们幻想的骗局。”暮暮笑着笑着,眼泪划着凄美的弧线落下。

    听一个在乎的人的心事,很像生了一场病,痛症都真切的发生。听完她的故事,就好像有了保护她的使命。

    和暮暮喝过酒以后,除了工作,我一直泡在她的书店里,那里是我栖息灵魂和安放感情的世外桃源。

    暮暮说:“你要不就是没钱交房租的流浪汉,要不就是看上了书店老板的流氓。”

    我把跑了大半个城市买来的稀奇古怪的零食放到她面前,说:“或者是你神通广大的免费劳动力呢?”

    和暮暮的相处的几个月,我说了前二十五年没说的话,看了前二十五年没看的书。那个让我重新定义人生的人,是我奋不顾身的爱情。

    爱上暮暮,我学会了倾情。

    三、爱情的生命

    今天暮暮的书店,像仲夏的暴风雨一样突然。

    滚滚浓烟从书店里涌出来,嚣张的火焰仿佛要吞没正在发了疯一样整理书籍的暮暮。

    我冲进书店,抱出面如土色的暮暮。

    “你不要命了吗?”我失控地吼起来。

    “我的书……”暮暮咬着嘴唇,眼泪从眼眶漫出来。

    爱怜是夺命的东西,她的眼神,让我溃不成军。我揽她入怀中,说:“暮暮,你别怕,有我呢。”

    安顿好暮暮入睡后,她的电话响起来,是陈子昂。

    我按了接听键。

    “林暮蝉,书店已经没了,你赶快回到我身边。”陈子昂说。

    “天桥下见个面。”说完,我挂了电话。

    车辆冲过地面上的积水,行人慌乱地躲避着。雨后的城市,更不安了。

    陈子昂刚从车里出来,我二话没说,冲上去给了他一拳,鲜血从他的鼻腔里流出来,他猖狂的表情被掩埋了。

    “陈子昂,暮暮现在由我保护,你不要打扰她。”看到暮暮受伤后,我才知道,我该怎样做。

    憎恨是恶俗,冲动难免狼狈。

    我的生活从此被暮暮彻底占据。晚上陪她吃饭看书听音乐,白天装修她的新书店,当然,这事她是不知道的。

    之前是爱上暮暮,装修书店的过程中才有些懂她了。爱上书店,和爱一个人是一样的,情投意合的日子,舒心了许多。

    带暮暮来书店后,她来来回回抚摸着书架和书籍,沉默,是让人迷惑的沉默。

    送一家书店,不比送一笔钱那样安全。人的风格和口味都难琢磨,着魔爱一个人,才会冒这场险。

    “暮暮,不想让你辛苦才自作了主张,我没什么经验,是想着你的样子做这家书店的,如果不对味,我们来改……”我没说完,暮暮踮起脚尖,吻了我。

    “我们好好相爱吧。”她说,“是我梦里那间书店的样子,我试过,可是没弄出这样的效果。”

    在书店的暮暮,像输了血,认真整理书架的样子,生机勃勃。

    她的气质被书香熏染得素雅且大气。她的欢喜,是沉寂,也是波澜壮阔。

    她在书店宣传栏里写了这样一段话:

    我叫林暮蝉,

    我是个孤儿,

    可是我有一家书店,

    和一个比我还爱我的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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