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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生平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吃驼峰
初一的时候,寒冬腊月北风吹,老爸年底从草原深处回家,除了带回羊之外还有半头冻硬的骆驼。
老爸持斧头砍下巨大的山包似的驼峰,那是我第一次惊讶地发现,驼峰里全是淡黄色的脂肪,之前我胡思乱想里面藏着的是水。老妈皱着眉头怂起鼻子,忍受着强烈骚味,在大盆里清洗骆驼巨大的肉骨头。洗完了老爸用斧头给劈短,放锅里炖熟。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让南蛮子的老爸来清炖,把骆驼的味道通过水蒸气加倍放大。
那天中午的美食,我终身难忘。骆驼的骨头味和肉味,飘得家里每一寸空气都是。老妈无可奈何地动员我们努力蘸醋吃,能抵消一点尿骚气,好歹骆驼身上是有大块瘦肉的哇。那个年月家家户户都没有敞开肚皮吃够肉的,所以我不可能狠心拒绝吃骆驼肉。那骨头架子上的肉粗而瘦,又因为时时喷发腥膻味,我捏着鼻子,蘸了醋又加酱油,才勉强咽下去那口骆驼肉的,好歹没跑出去吐。毕竟这是一次名正言顺的“炖骨头”大宴,毕竟我们吃到肉了。
骆驼宴就举行这一次,没有下次了。不愿意浪费的老妈哭笑不得,无可奈何,在厨房里硬着头皮吃完剩下骨头上的肉。我家那股味道好几天没散干净。
后来可以说说那头漂亮标准的三角形驼峰,老爸时不时抱出来,切薄片炒菜了。脂肪的腥膻同样有,但稍微轻一点,或许是我已经逐渐习惯骆驼。老爸用白色透明的驼峰片,炒土豆片、洋葱头片等等,油汪汪的一盘子菜,我们硬着头皮都吃了。过去多年还历历在“鼻”。
我不知道有没有缘分到达西北,吃当地特产的驼肉,因为今天这篇文章写得相当生动,他描绘了西北骆驼的迷人风采,一点也不腥臊。现在我好奇极了,文中提到的骆驼肉馅饼究竟有多好吃?驼峰何以被称为地方美食的代表?内行人必有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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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西北吃过骆驼峰,下半生都想泡在油里》:
当那一坨能撑破视野的乳白色出现在案板上,你会理解什么是真正的西北豪情。
厚重的身形描绘着巍峨,温润内核里暗藏生命延续的奥秘,那是老骆驼独自穿越千里沙漠之后,在夕阳下的独白。
初次与它相见,人们就像面对一座不可翻越的圣山,每多看一眼心脑血管都会承受过量的压迫感。
那是仙人寄存在骆驼背上的热量山峰,有人说那种级别的能量密度与一般的肉食不同,好比浓缩了整个养殖场的灵气,吃一口即可预见生命的终极。
很多人都从它身上得到过一些感悟,其中一部分已经开启哲学上的思辨之旅,也许有时候拿起和放下之间并没有太大差别。
经验不足的人吃它,就像在咀嚼一个平行世界,那里有大漠孤烟,有长河落日,有丝路情长,也有机会立地成佛。
理论上来说,驼峰是一块纯粹的骆驼脂肪,但它的效用显然没有局限于营养学层面,而是在精神世界中构建出了一套完整的交流体系。
这种认识在刚入口时就会形成,它突破了语言的限制,以更高效的方式帮你与另一个种族完成快速连接,让人重新找回对食物应有的尊重。
行家们说,那是一位偶蹄目的先知留下的启示。
当特定区域的岩石被昼夜不断风化,就可能塑造出一片沙漠,当整片沙漠里的因缘聚合在一起,才凝结出一块驼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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