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我碎碎念啦啦啦
无地该一直以来都喜欢什么都用笔写下来,不是有必要,而是觉得,好像通过用笔写才从脑子里过了一遍。有人会说,你直接打开手机备忘录打出来不就完了吗?但固执地,每次都觉得用笔写出来才有记性,才有感觉,而那种感觉好像不是很经常有同样体会的人。
像是走了某种形式,过了之后,才觉得:恩,这才算是开始了吧。
虽然,有点惭愧的是,自己的字是那种偶尔好看,而通常情况下是真的不好看的。所以有时对自己的外貌真的很怀疑hhh?每次看到有跟我字一样丑的,甚至有比我写得更丑的,而且那个人长的还挺好看的时候还会暗喜:谁说字如其人的?看,这不就是个反例了吗?
这样,来为自己找台阶下。
但是!字写的好看是真的很加分的好不啦?
要是那个人指甲还很干净的话那散发出来的魅力简直了。
自己喜欢的易大佬,其实我更愿意叫他四字弟弟,毕竟这样显得亲近好多。四字弟弟不光有很耐看 酷酷的颜,写的字也是很好看呀!画画也是不错的,很有自己的特色。
在 ‘这,就是街舞 ’里边看他淘汰选手时纠结的样子,真的很想喊一句: 别吵!让我弟弟自己选!唉╯﹏╰心疼。
无地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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