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纪以前,中西方是没有订立邦交的。因为第一,中西方相隔很远。当时的造船业并不发达,往来的船只都是一些帆船,那时候还没有轮船,航海风险很大;当时世界上还没有苏伊士运河,中西方往来必须要绕过好望角,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非常高。所以当时的贸易也不是很大,基本上就是一些丝绸啊茶叶啊以及一些奢侈品之类的。第二,当时的中方经济还处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对舶来品没有什么需求,所以当时的政府也觉得无所谓订不订立邦交。第三就是中国当时仍旧是君王制家天下,当时的朝廷自认天朝上国,觉得别的国家都是一些小虾米,都应该依附我以我为尊。所以当时都不是平等对待他国的。因此当时的通商制度非常苛刻。当时的西方商人的所有交易全都被局限在广州的十三行,而且只允许在夏秋两季进行买卖,其他时间要么回国,要么就去澳门过冬。当朝朝廷对中西方的文化交流是非常拒绝的,可以说是严防死守。那时候的西方商人甚至不允许学习中文,更不能买中文书籍。严到什么程度呢?当时的耶稣教传教士马礼逊博士请了一个中文老师,他的老师每次去给他授课的时候都要随身带着鞋子和毒药。鞋子是表示他的老师是来买东西的不是教书的,而毒药是万一被官府查到自杀用的。可见当时之严。
那时候的中国海关是自主的,而且朝廷定的关税非常少,平均在百分之四左右。但是沿海的官府却是私加关税,加上正税大概要收货价的百分之二十左右。所以当时的外国人每次交税都要讨价还价一番,心里非常的不耐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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