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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 退市制度化成常态

中弘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 退市制度化成常态

作者: 简单理论 | 来源:发表于2018-11-17 19:23 被阅读0次

    2018年11月8日,深交所对中弘股份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中弘股份成为首家因股价连续低于面值而被强制终止上市的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今日起将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当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满三十个交易日后,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指出,深交所依法依规对中弘股份作出终止上市决定,是对市场主体自治行为和投资者市场化选择的尊重和保护,也是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基础功能、提升资本市场有效性,强化理性价值投资理念的体现。

    投资者用脚投票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从表面上看,中弘股份退市是因为触发了股价低于面值的退市指标,但从深层次分析,则是由于其长期存在的高送转炒作股价、盲目扩张、高比例质押、信披违规等诸多现象引致。

    具体来看,中弘股份在缺乏业绩支撑的情况下多次通过高送转扩大股本摊薄股价,同时在地产政策收严、公司经营现金流紧张的情况下仍然多次现金收购境外资产,控股股东中弘卓业在自身资金链风险全面爆发、公司现金流已无法支撑对外投资的情况下仍然试图将资产置入公司,进一步加大公司风险。在经营情况恶化的情况下,公司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甚至试图掩盖相关风险。

    在此背景下,投资者用脚投票对公司投资价值作出判断,公司股价连续下跌,于2018年8月15日首次跌破面值1元,并于2018年10月18日触发“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退市条件。

    认真履行一线监管职责

    依法依规作出退市决定

    近年来,对于中弘股份出现的风险,深交所一直持续关注。

    随着中弘股份债务风险陆续爆发,深交所持续跟进,及时采取多项监管措施,如针对公司长期停牌重组无实质性进展及时发函了解情况,督促复牌避免损害中小股东交易权;就公司向佳兆业转让如意岛项目发函关注其合理性、实施障碍、资金来源;就公司年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一查到底,最终查明事实作出公开谴责处分。

    在引发市场高度关注的加多宝事件中,深交所依法依规监管,一方面充分保障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权利,另一方面严守信披底线。其中,8月28日早间加多宝发出否认声明后,为了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深交所在第一时间采取监管措施,对公司股票采取盘中临时停牌措施;督促公司核实加多宝集团声明事项对公司的影响,自查所涉事项与公司公告内容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情形等风险。8月30日,针对媒体报道,第一时间向公司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加多宝是否已经解散、是否导致《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不成立或者无效等问题作出说明。

    此外,深交所在对中弘股份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前,于11月6日依法召开听证会。深交所相关负责人指出,深交所通过听证会的形式充分听取了中弘股份的现场陈述及申辩意见,同时向当事人说明作出终止上市决定所依据的事实及规则条款,公司表示对规则条款明确知悉,对公司触发退市条件的事实并无异议。听证会后,上市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对中弘股份股票终止上市事项进行审议,深交所依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中弘股份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标准客观、事实清晰、依据明确。

    推进退市工作

    市场化常态化法治化

    回顾退市制度的改革,2012年、2014年和2018年,证监会先后三次启动退市制度改革,退市规则不断细化、日趋严格,退市指标更加多元全面,与境外成熟证券市场的主流发展方向保持一致。

    市场人士指出,中弘股份作为两市首家触碰该指标而退市的公司,对于市场中因多次高送转、经营业绩较差、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等导致的低价股公司而言起到极强的警示作用,即投资者可以通过用脚投票的方式对公司股票价值作出理性判断,以市场化选择的方式决定公司的上市地位,进而通过市场选择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交所依法依规对中弘股份作出终止上市决定,是对市场主体自治行为和投资者市场化选择的尊重和保护,也是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基础功能、提升资本市场有效性,强化理性价值投资理念的体现。随着我国资本市场不断走向成熟,退市逐步市场化、常态化、法治化,交易所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在落实退市主体责任上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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