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初,还未使用微信的我尚不知有公众号的存在。
2015年3月,下载了微信,不知从哪儿发现了公众号,根据推荐互推等陆陆续续关注一些很火的公众号。
2016年5月底,注册公众号,着重关注内容创业,删掉了以前一些不常看不常用的公众号,关注了从好文章中提到的好作者的公众号。
我的关注中,大抵分为三大板块:纯文字、娱乐八卦、生活时尚。简单的分类,他们多数会在自己文中推荐与之相似的公众号,若感兴趣,便加入关注,如此衍生。
为了学习如何打理好自己的公众号,我每天一有空就埋头在关注的公众号中,短短的三个月,产生了一个巨大的问号——为什么各领域的文章总会出现相似的内容?
纯文字的,针对热点内容,一般都产生两派,每派最后提炼的观点举证的例句都形似;
娱乐八卦的,看了这篇再读另外一篇,截的图传的GIF都一样,除了混点个人见解有些不同,其它例证一模一样。包括八卦隐私,明明一个公众号看见过,结果另外一个公众号以另外一种形式照搬,连标点符号都不改;
生活时尚的,基本都崇尚国外明星的穿衣打扮。刚开始看着养眼,可是久而久之变得疲倦,因为中外本就大不同,即使国内有少数人适用,但大多数平凡啊。可借鉴性根本不多,目前我自己关注的公众号中从中国本土出发去引导读者的很少。
本属内容创业的好时代,已经有部分顶尖者在获益。但网络的发达,使内容创业又变得质疑,为什么内容都大同小异了呢?
就比如王宝强离婚事件,作为公众人物,他仅仅是给了媒体观众的一个交代,希望能获得安静。结果大家也看到了,不仅一周占据热搜,公众号几乎所有的人都借此一写。虽然有许多不同角度的写法,但时间一长,读者的眼累心累。大家最开始同情他,过几天又反过来怪他不悄悄处理家事不尽快处理家事,到处都是他的新闻报道,有人还嫌他抢了奥运的关注度。
也不排除他身后有智囊团在出谋划策为他博取舆论的站位,但他也仅仅是只发了一条新闻在那里而已,让观众心累的,是那些写文的人(我现在也成为其中一个了)。
公众号几个关注度最高的作者,都被人投诉过洗稿洗文,结果是没有结果。如今网络信息泛滥,你可以查到想到的例证,人家并不是不可以查到想到啊。目前法律并没有思想侵权这么一条规定的。
多少人看《欲望都市》时,最羡慕的是专栏作家凯莉,每天坐在家里写文章,仅仅是写专栏,就能获得丰厚的收入,不愁吃穿。在中国,无数前辈告诉我们,这个咱们就只能想想而已。
在在纯创作的情况下尚不能解决温饱,中国法律对文字的创作即原创保护更是远远不够。国外作者,只需要写文章,其它事宜比如联系编辑出版社之类的有经纪人打理,一旦发现侵权,胜诉率极高,自己投入的时间和经费也不多。而中国,写作者所有事情全是自己处理,又得不到法律保障,普通的侵权,费时费钱,还不一定成功。你看,即使郭敬明被法院判决抄袭,他依然红红火火;即使琼瑶阿姨告赢了于正,依然没能止住他的抄袭之风。
在哪篇文章里读到:现在写稿的人也能叫作家?
曹雪芹道:假作真时真亦假。
内容创业本是一个好时代,却变成了真真假假似是而非的时代。
雾里看花水中望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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