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国庆连休7天后连上7天班,连上7天班,是不是跟劳动法有冲突啊?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原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本条应理解为: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有一次24小时不间断的休息。
解读
即“每周≠每7天”
国庆节假期过后的上班时间为10月8日—10月14日,虽说连上7天班,但这连续的7天跨了2个自然周即10月3日—9日(第1个自然周)、10月10日—16日(第2个自然周)。调休后依然保障了每周至少休息1日,所以,这次的休假和上班安排,并未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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