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143 栗子晨间阅读#
村民们周日早上好!好在老天给面子,天气凉爽,周末没有空调的办公室不开风扇也不会觉得不适了。
今早阅读《文学回忆录》,讲到19世纪中国文学,用先生的话来说就是没什么天才。
有两点印象比较深,一个是《品花宝鉴》,中国旧小说,仅此一部,写戏剧界中同性恋。当时称男妓“相公”,原语“像姑”,不雅,遂称“相公”。
于是就百度之,如下:
相公就是一种男妓、男娼。相公集中的地方叫做相公堂子。迄今在北京大栅栏附近还能寻得这么个胡同。 在京城里面,逛相公是冠冕堂皇的,不算犯法。——《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
清代末年,一些面目较好的男童伶,打扮得油头粉面,终日娇声细语地充当类似男妓的角色,在堂子里接待那些有“龙阳之癖”的“风雅人士”,郁酒承欢,调笑取乐。这些相公娇柔作态,以身相许,大捧唱西皮二簧的红角男旦和有权有势的大佬馆,彼此之间还要拿班坐科、争风吃醋,造成绯闻不断。齐如山先生所写的《回忆录》中曾谈到,他当时之所以不大愿意与旦角来往,怕的是被朋友不齿,横遭物议。从这一层也可以看到社会上对相公这类搞同性恋人的鄙视。
明清两代,由于政府立有法令禁止官吏嫖妓狎娼,士大夫就去狎亵男色,这些男色多半是梨园中的子弟。澡亮的男孩子学戏时,由于师傅的调唆、坏人的引逗、周围环境的熏染,使这些孩子产生变态心理,逐渐堕落,成了变相的泄欲器。相公堂子原本是演剧业的一个正当组织,以解决和调停同仁间的演出合作等问题。由于达官贵人常来此找乐儿,男旦也聚在此处摘同性恋,所以名声渐坏,时人将相公堂子视为男娼馆,与妓院无两。
清代盛行“私寓”,官吏富商们以蓄养相公为一时风气。这些大户人家买来眉清目秀的小男孩充做书童、眼随、小厮,实为供主人狎玩,往往不以为耻,反称名士风流。
到了民国初年,一些名伶和有志之士对此提出异议,并撰文呼吁有此癖者自重自爱,另一方面政府提倡维新、匡正积弊,遂明令提出度止,相公这一行才逐渐消失。
(嗯,以上纯属好奇,给跟我一样无知的村民科普)
另外一个是说到《荡寇志》,作者反水浒传,专写一百零八位好汉的末路,非死即诛。先生说:他笔力雄健,又善结构,为什么不去自己写小说题材,要去和《水浒传》闹?可见才华不等于头脑。当然,头脑也不等于才华。
提到这个深有感触,以往一直觉得聪明二字应该包括了才华和头脑,但是总有哪里觉得不对劲,有些人很有才华,但是偶尔又觉得常做一些没有“智慧”的事,读到这里算是又想明白了。也许才华和头脑用的不是同一个脑,容易在不同方向越走越远,但是才华和头脑兼具的人大概也是有的,少有。
今日之讨论Battle:才华和头脑,你怎么看?如果只能选一个,你想选择才华还是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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