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冬打掉孩子的第三天,没有等来丈夫李泽的照顾,却等来了法院的传票,李泽要跟她离婚并且分割她的婚后收入。
一行清泪从孟冬的脸颊流下,在她身体和心理都伤痕累累的时候,丈夫又在她的身上捅了一刀。
“我们是怎么变成现在这样的?”孟冬不禁在心中问自己。往事一幕幕映入心头。
她和李泽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孟冬喜欢他的高大温暖,李泽喜欢她的温柔可爱,一切似乎都是那么的水到渠成。
几次相处下来,他们有了结婚的意愿。孟冬想既然要结婚了,对自己的另一半就要做到诚实与负责。
她将自己患有地中海贫血的事情告诉了李泽。值得高兴的是李泽并不在乎这个事情。
孟冬想让李泽进行一次婚前体检,排除下婚前的隐患。
因为孟冬清楚的知道,如果父母都患有地中海贫血,生出来患有地中海贫血孩子的概率会非常高,而且极有可能是非常严重、足以致命的类型。
这样,她不仅无法实现生养孩子的愿望,还可能面临分娩时因大出血而死亡的危险。
然而,一向通情达理的李泽拒绝了孟冬的要求,而且很生气的说孟冬不相信他,并保证自己没有地中海贫血。
孟冬听后担心两人的关系出现问题,并没有进一步要求体检,相信了李泽的承诺。
在这之后,他们很快的结婚了,婚后的生活也很是甜蜜。孩子的到来,也让他们更加开心。
然而,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孟冬产检后,一切都变了。孩子检查出患有地中海贫血,而且是足以致命的重型地中海贫血。
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是李泽患有相同的地中海贫血,他骗了她。
孟冬一切都还来不及计较,因为她的身体和心里都很痛,孩子留不下了。
她现在也无法计较,因为李泽在孩子查出问题后就失踪了,并且再也没有出现过。
直到接下传票,孟冬才知道,下一次见面,就是法庭上了。
虽然身心俱痛,但孟冬知道自己无法倒下,她不能失了婚姻,丢了孩子,还要被人分去自己得以生活的金钱,现在能够拥有的也只有这些了。
打起精神,忍着剧痛,虽前路难行,但最后经过法院的判决和私下的调解,这段婚姻以孟冬与李泽离婚,李泽赔付孟冬20万结束了。
【阿问说情】婚姻中的诚实很重要,因为这不仅是道德上的要求,也是法律上的。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互相尊重。
案例中的李泽明显违背了这一原则。但是孟冬却无法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要求李泽进行实质性的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案例中李泽虽然对孟冬不诚实,不恪尽抚养义务,但是并不符合上诉损害赔偿的四种情形。孟冬婚后获得的财产又都属于共同财产,李泽在起诉离婚时可以要求法院进行分割。如果不是法庭的调解成功与李泽的良心发现,孟冬将面临巨大的财产损失。
虽然孟冬最后获得了赔偿,但这件事对她的伤害是无法挽回的。因为女性无论是在社会、生理还是心理上都处于一个弱势的地位。所以说,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女人都要懂得保护自己,坚持自己的底线。
结婚前尤其要注意这一点,不但要谈情、谈钱,还要谈身,这不丢人。
孟冬结婚前虽然已经意识到了要做婚前体检,不过不够重视,这也是造成这段婚姻悲剧的主要原因。如果孟冬能够坚持这个底线或者识破李泽的谎言,又或者换一种说话方式让李泽接受自己的要求,结局都会比现在好。
结婚前的你做婚前体检了吗?你是怎样看待这件事情的?欢迎在评论中留言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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