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可以随意敲奏它心悦的曲子,我呢,来到这世界以来,随心的曲子是少了又少的。
每一个人,不是你想弹什么曲子就能弹好的。
还好我没在在岁月里走成一脸铜臭的模样。她们自以为自己都很美,殊不知时间早把她们渴望的印到了她们的面容里。
当然,我并无任何贬低的意思。因为人首先要生存下去,然后才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但那个人就是反过来做了。
我早知我永远忘不了他。自从第一次看到关于他的文章半夜里泪湿枕巾的时候就知道,这个人在我生命里扎下了深深的根,任什么力量也拔不出来的。
越来越多的人崇拜他,可是有什么用呢?
他37岁就不在了。
我想,如果能重来一次,他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就像哲学家斯宾塞在自己临终之前问自己那样:“当我开始我的生活时,如果我已经知道以后这些失望与多病的情景,是否会阻挠我继续下去呢?他毫不犹豫地回答:我肯定地说,不会。”
他35岁因劳累过度而使身体受到很大损害,极度虚弱,但仍坚持自己的理想——写作,我猜想他有一种生的激情在催促和鼓励他坚定不移地朝自己感兴趣的方向走。或者说,他的努力会让自己本身感到白昼即光的魅力。
当然,这仅是猜测而已。反正我是感叹、惊奇这大千世界的光的存在的。也许,生之乐趣仅在于生,什么都不在。是我们想的太复杂,把所有简单的一切复杂化了。
不过是在光中。
不过是在光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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