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时,最喜欢书就属《格林童话》了。那是我唯一可以看懂的一本书,是妈妈专门给我买的。
等长大一下,贪玩的我开始在家里上蹿下跳,无意间发现了一本没带封皮的《儒林外史》。我当时以为是爸爸买的不良书籍,没有选择去看,而是用书叠了小船和飞机。
中学,我开始看一些网络小说,这些书并没有给我太大的印象,我只记得那种兴奋和热血澎湃的感觉。果然,存在就是合理的,尽管有很多人抨击网文,但也不能否定它在某些方面的作用。
再长大一些,我喜欢趴在凉席上看书,尤其是在梅雨季节。(当然,梅雨季节是对南方某个时间段的称呼,北方并不如此,我因为对南方心向往之,才用了这么一个词汇。)
窗外是瓢泼的大雨,凉风习习,再也没有了平日的酷热。雨水有时会顺着窗缝淌进屋子里,我和奶奶笑着把凉席搬远一些。
凉席很旧,很脏,虽然凉,却又让人感觉暖暖的。我趴在凉席的西侧看书,奶奶坐在凉席的东侧缝补衣服。
到现在我还记得,当时看的是郭敬明的《三重门》。
到如今《三重门》写的是什么我已经全部忘记了,唯记得幼时读过的几篇童话。
时光与书是共进的,幼时的童话到现在转变成了名著,我也在没有时间与奶奶一起趴在凉席上听雨看书了。
好在时隔多年奶奶的身体强健,而我,依旧是那么不冷不热,不温不火。
其实我也是有火的,但我不敢把火轻易示人。因为我唯恐这火将别人吓到,也唯恐这火燃烧了别人也燃烧了自己。
就像我出生至今未曾恋爱,出生至今未曾将梦想示人一样,那些藏在心底的,才是一个人觉得最珍贵的。同样,藏在心底的东西,也是值得让人燃烧的,或者说:人这一辈子只能燃烧一次,我愿意为了未曾诉诸的愿想一次性燃烧殆尽,而那些从一开始就小温小火的人,注定会见不到太多的东西。这些东西里有浪漫,有感动,有汗水,有孤单,还有一生一代一双人的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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