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杨思琛回来了。
第一个认出他的是傻子昌河。
那天杨思琛还没下车,就见这个一米七八的大个子正蹲在路牙石上扔石子玩,嘴里呜哩哇啦地不知嚷些什么。
公交车停下来以后,傻子昌河照例抬头看了看下车的人,见不认识,便又低下头捡起了石子。
杨思琛见傻子没认出他来,便习惯性地拢了拢头发,准备往镇上走。
几年没回来,这里好像又有了些变化,至少公路西的那几座六层居民楼是在他走后才建成的。还有对面的一家连锁超市,他走的那年应该也还没有开起来。只是通往小镇的那条路好像还是老样子,零星的几颗杨树伸展着长满嫩叶的枝桠。
时令已是立夏了呢。
听着自己踏着路面上的碎石子发出的轻微的响声,杨思琛竟感到了一种久违的冲动。这是家乡的路,以前走在上面并没觉得怎样,可今天竟感觉那么亲切。是啊,叶落了还要归根呢,何况自己已是这把年纪了,要是再不回来,怕真要把这把老骨头扔在外乡了。
就在杨思琛一面发着感慨一面往镇上走的时候,傻子昌河忽然停下了手上的动作。他几乎认识这镇上所有的人,虽然他叫不出他们的名字,可他们都知道他叫昌河。在他的意识里,好像只有能叫出他的名字的人才可以在这条路上走。而刚刚过去的这个人……傻子昌河扭过头望着那渐走渐远的背影,忽然像记起了什么似的飞跑着追了过去。
杨思琛听见了身后传来的急速的脚步声——一步三跳,傻子特有的跑步姿势。他还没来得及转身,那昌河已奔到眼前了。只见这大块头圆睁着两只只有七八岁顽童才有的纯真的眼睛,指着杨思琛,气喘吁吁地“你,你,你……”地嚷个不停,却再也说不出别的话音。
“你什么你!”杨思琛两眼一瞪,吓得傻子昌河往后跳开了两步。又指了自己,继续“我,我,我”地喊了起来。
“别嚎了,你个笨昌河,不认得我了?”
“唔唔唔,”听到这声吼,傻子昌河使劲点了三下头,冲着杨思琛嘿嘿地乐了。接着就回转身走一步跳三跳地往镇上跑去,边跑边喊:“回来了,回来了,杨……哦……杨……回来了!”
在大家看来,这个男人明显地老了,尽管他刻意地作了修饰,但那考究的鞋服却遮掩不住岁月在他身上印下的痕迹。稀疏的头发和松弛的眼睑都征示着他已步入了老男人的行列,只有从那双鹰一样的眼睛里折射出的光还是当年的样子。
一路上,看着大家眼睛里流露出的惊疑,欣喜,而更多的还是询问的目光,杨思琛感觉恍如隔世。当年他是这小镇上的骄傲,在他的水泥厂上班的乡民几乎占了全镇劳动力的四分之一。提起杨思琛杨厂长,上至镇长书记,下至平头百姓,哪个都是感恩戴德如敬天神。可现在呢,真是十年河东转河西呢。
傻子昌河一面在前面跑跳,一面继续呼喊,在人多的地方还要停下来等一等杨思琛。杨思琛略带尴尬地跟在后面穿街过巷,那感觉如同被游街示众。
“昌河!”好容易到了一处没人的地方,杨思琛低吼了一声。傻子听见了,忙住了脚。
“你回去吧,我认得路。”杨思琛声音不高,却依旧透着昔日的威严。
傻子昌河挠了挠一头浓密的黑发,又提了提身下的裤子,极不情愿地蹲在了就地。随手捡了一块石子却没扔出去,拿在手里团来团去,眼睛瞅着杨思琛的背影,又开始了只有他自己才听得懂的呜哩哇啦。
远远的,已经看到了那座三层高的小楼房,一排速成杨在房后傲立着。杨思琛下意识地紧走了几步,却接着又慢了下来。五年没回来了,家里还是原来的样子吗?这次回家也没有跟家里人打声招呼,而且当初离乡的时候毕竟不是那么光彩,他们会原谅他吗?尤其是老伴,那个一辈子只知道出力干活从不知道收拾打扮的女人,几年不见现在该是什么样儿了呢?
只是容不得杨思琛细想,家已在咫尺了。
这时,迎面走来一个年轻的少妇,手里牵着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这娘俩一面慢吞吞地挪着步子,一面笑嘻嘻地说着什么。
杨思琛仔细想了想,终于记起了这女人是海华媳妇,他走的那年好像还没结婚呢,不过也跟结了婚没啥两样,整天住在海华家里,就差那个红本本了。
海华媳妇显然没认出杨思琛来。恰好这时那个小男孩不知向妈妈提出了什么不合理的要求,惹得他的年轻的妈妈转头喝叱了几句,停下身子扭转了头不再理他了。
杨思琛笑了笑,典型的淘气孩子和长不大的妈。
转过屋角,杨思琛看到了那两头威武的石狮子。这是当年一位搞园林艺术的朋友送给他的,这么多年来,只有它故我不变。
杨思琛正在忆旧,却听得大门响了一下,接着从里面走出来一个女人。只见她朝杨思琛和海华媳妇望了望,便朝这边小跑了过来。虽然杨思琛一眼就认出这正是他的结发妻子,但是这个老女人却没有理睬他,而是径直向海华媳妇奔去。
“哎,我跟你说呀,”老女人一把拉住海华媳妇,“你找男人千万别图他有啥本事,只要对你好就行,记住了,找男人千万别……”
她似乎还想再往下说,却猛然发现了旁边的小男孩。
“啊唷!原来你都已经为他生了儿子了,乖乖,你千万别以为有了儿子就能把他拴住了,看看我,儿子都生了儿子了,我男人还又领了一个黄花大闺女跑了呢……”
“哎呀,你别说了!”海华媳妇厌烦地挣开胳膊,“这些话你都说了八百遍了,我们都替你背下来了。一边去,一边去!”
喊完了这几句,海华媳妇又转向儿子:“涵涵,瞧见没,再不听话我就让这个疯婆子把你抓走!”话没说完,就急忙忙地领着儿子走了。
杨思琛被眼前的这一幕击得有些发懵。他看看这个失落的可怜女人,一股强烈的愧疚感袭上心头。这个女人跟他生活了几十年,为他生了一双儿女,还披麻戴孝地跟他一起送走了他的二老。可谁会想到,他才走了短短的几年时间,她竟变成了这副样子。
杨思琛使劲地做了一个吞咽的动作,然后试着向这个呆在原地发愣的女人走去。
女人开始好像没有觉察到她的身边多了个人,待她转过身来以后,才发现有个男人正望着她。她先是迎着杨思琛的目光呆望了几秒钟,接着便以一种超乎她的年龄的迅捷速度往后跳开了几步。
“你……你这个臭男人!”她一只手指着杨思琛,另一只手却捂在了脸上,“你别过来!我已经被一个臭男人糟蹋过了,我已经对不起我男人了,你休想再欺负我……”
还没等杨思琛反应过来,老女人已经哭着朝家门口跑去了。她弓着腰身,一只手始终捂在脸上,那佝偻的背影和小跑的样子看上去很不协调。
随了一声很响的关门声,杨思琛才猛然醒悟过来。
刚才的一切似乎发生得太快,也太突然,他甚至还没来得及说一个字就已经结束了——这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而接下来该怎么做呢?他的脑子里出现了有史以来的第二次空白。
杨思琛想定一定神,却忽然感觉到了一阵剧痛。他不知道这痛发生在身体的哪个部分,只是有些踉跄地走到了曾经那么熟悉的家门前,缓缓地蹲下了身子。
下
电话不合时宜地响了几下。
杨思琛动也没动。
他知道除了骚扰电话就只有她知道他的号码。几年前离家时,他把手机和号码全换掉了。他当时是真的想和她开始一种全新的生活的。但是这个叫程丽的女人却背叛了他——这样说似乎对她有些不公,但性质就是如此。
杨思琛从不否认他对漂亮女人有兴趣。在这个程丽之前,他和好多女人都有过关系。在这种事情上,杨思琛从没有觉得是在占女人的便宜,因为在大多数时候都是那些女人们主动投怀送抱的。他甚至觉得他是在满足这些女人的生理需求,谁让她们背后的那些男人要么太窝囊,要么常年不在家呢。
让杨思琛更加引以为荣的是不管和哪个女人发生关系,在事后他从不会小气,常常是她们要多少他就给多少。这就是有钱人的妙处了。钱对于杨思琛这样的富豪来说,好像已经没有多少实际意义了,它们不过是一张张可以买到一切的彩纸,多几张或是少几张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事实上是他从中得到了满足,她们也收获了她们想要的。这是一种双方自愿的交易,即便彼此中的一方终止了这种交易,其结果也是两不相欠。
而程丽就不同了。她是这个小镇以外的女人,一个年轻的有学历的女人。杨思琛清楚地记得她刚到他的水泥厂的时候穿着一身很简单的衣裳,手里拿着很多份文凭简历和证书的复印件。和她同来的还有两个女孩,穿着虽比程丽洋气,却没有她显得清纯。
杨思琛当时只是扫了一眼这些证件,他甚至都没有看一看她们究竟是哪一所大学毕业的,就把手一挥说,在我这里干活不用出示这些东西,如果想留下来的话,就下车间吧。从零开始,用心做起。说完,指一指墙上的这八个字,三个女孩就算是被录用了。
一切开始得这么简单,一切又都进行得顺理成章。
杨思琛有个习惯,平常只要没什么场合他就下车间,大小车间都转一遍。这种不定期的近似于督检的行为大大提高了工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和责任心。
那天杨思琛来到一个生产车间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几个女职工正坐在几个小凳上招呼站在皮带跟前的另一个职工。由于机器发出的声音很大,所以杨思琛只听到了“程丽”的名字。而那个叫程丽的工人只顾着输送料土,不只对那几个喊她的同事没有理睬,就连杨厂长来视察似乎也没有觉察到。
回到办公室,杨思琛叫来生产厂长,简单地询问了一下生产情况后就直接切入了正题:
“思勇,咱们厂四车间有个叫程丽的职工吧?你把她的情况介绍一下。”
“程丽?”生产厂长不知道杨厂长是什么意图,眯着眼略想了几秒钟,“哦,您是说那个大学生吧?她老家是河南的,今年二十三岁,进厂快半年了吧。工作积极肯干,在前三个月的试用期里就很吃苦,这两个月表现更是不错,经常加班加点。”
“你这么一说我记起来了,和她一起来的好像还有两个女孩子,她们的情况怎么样?”
“其中一个早就辞职不干了,另一个现在在质检车间。”
“哦,质检?在生产上干了多长时间?怎么过去的?”
“这个……干了……”
“哼!杨思勇,看来这里面有猫腻呀。”杨思琛盯着眼前这个跟了他多年的兄弟,“行了,今天我就不难为你了。这样吧,你对这个程丽多关注一下,有机会可以适当地调整一下她的工作环境,这么敬业的年轻女孩子可是不多见了。”
走出厂长办公室的门,头冒冷汗的生产厂长在大脑急速旋转了几个圈圈之后,油亮的脸上露出了几分笑意。
一个星期后,化验室里就多了一个俏丽的身影。
而出乎很多人意料的是,女大学生程丽在刚刚完成了从丑小鸭到白天鹅的蜕变后,又滑进了灰姑娘的轨迹。
开始的时候,只是杨思琛有事没事地去化验室督检工作,后来,变成了程丽经常去厂长办公室汇报工作,再后来,只要不是瞎子,谁都看出两人不同一般的关系了。
杨思琛对这个比自己的儿子还小的女孩有着说不出的怜惜。他最喜欢看她除去衣服以后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羞涩,这和他以往碰过的那些女人有着截然的不同。与她们光着身子在他面前卖弄的样子相比较,他更欣赏这种内敛的气质。
当杨思琛把程丽压在身下的时候,他觉得她就像是他捕到的一只猎物,那么柔弱,又那么无助。但这并不等于说这一切完全都是杨思琛以金钱诱惑或是以权力逼迫来的,事实上程丽对杨思琛也有着一种极强的依赖性,这让杨思琛很受用。而且这个乖巧的女孩从来不主动向杨思琛开口要这要那,这便是她与别的女人的另一个不同之处了。而杨思琛也很少给她现金,他觉得那样做会将两人的关系变成一种与他人无异的交意,他只给她买衣服买首饰或者把金钱变成购物卡让她自己去选择她喜欢的东西。
对于杨思琛而言,程丽既是他的催化剂又是他的防腐剂。的确,正是与这个女大学生的近距离的交往,让年近六十的他感觉年轻了许多,但是过度的纵欲又使他感到体力明显不支。
俗话说纸里包不住火,杨思琛和程丽的事终于被杨思琛的老伴知道了。这是个有福不会享的女人,空有万贯家资,却还是习惯在菜市场买最便宜的菜,在集市上淘最廉价的衣服。有时杨思琛出差去外地也会给她买些衣服来,可穿在她身上就是不像个样子,而她自己也老觉得穿不出门去。气得杨思琛常常骂她是“死狗搓不上墙。”
可这搓不上墙的死狗也有想咬人的时候。那天好容易赶上杨思琛在家里吃晚饭,女人把饭菜都端上了桌,自己却没心思吃。眼看着男人吃得差不多了,才试探着说:“你是不是在外面又找了相好的了?听说还是个大姑娘……”
杨思琛不待她说完,就把饭碗一放说:“你别听外面的人瞎说,他们见咱们家日子好过,巴不得给我弄点花边新闻好看热闹呢。再说我都这么大岁数了,早就不行了,这你又不是不知道。”
说完看看对面发呆的女人,又觉出了几分不忍,便破天荒地走过来拍了拍女人的背说:“快吃吧,别再疑神疑鬼了。”
其实,杨思琛最初也没打算要抛弃这糟糠妻,毕竟这么多年都过来了。女人年轻时跟着他也没少受苦,还有儿子和女儿,也都三十多岁了。再干上几年把这一大摊子都交给他们姐弟俩,自己就做个名副其实的董事了。所以当程丽告诉他她怀孕了的时候,杨思琛的第一个决定就是把孩子打掉。在以后的日子里,他常常想如果当时程丽撒泼非要把这个孩子给生下来,那么他们的关系可能会随着孩子的消失而终止或者继续先前的生活。可是,这个女孩子却没有那么做,她只是有些怕怕地望着他,样子看上去更加楚楚动人。也许就是在那一刻让杨思琛改变了主意,他决定要把这个孩子保留下来,他想看一看这个年轻的女人会给他生出个什么样的孩子。
当程丽腹部的隆起终于达到一个极限的时候,杨思琛又做出了一个让他当时觉得英明无比而后来后悔余生的决定:提前退下来。
他向儿子和女儿扼要地交代了一下,说他要出趟远差,可能几个月,也可能几年,然后就和程丽双双飞到另一个城市去了。
孩子出生得非常顺利,成长得也很快乐。他的漂亮和可爱让人难以置信,走到街上谁都想要逗一逗他。可是就在这个春夏之交的一天晚上,小家伙忽然莫名其妙地流起了鼻血,怎么也止不住,后来到医院忙活了半天才算是止住了。因为流血太多,医生建议给孩子输点血,不用太多,爸妈两人中的一个就行。验血结果出来了,杨思琛和程丽的血型都是O型,而孩子的血型却是A型。
这个讯息几乎将杨思琛击垮,他感觉他的大脑一下子被掏空了。他从没怀疑过程丽对自己的忠心,也从没有想过他竟然充当了一个可怜的代理父亲。
程丽也傻了,她哭着说她从来没有主动和任何男人有过性关系,只有一次,也只有那一次,是杨思琛的司机赵睿在一天晚上单独送她回家的时候,在车上强暴了她。
杨思琛也记起来了,有一段时间,程丽拒绝让赵睿送她,而是坚持自己学会了开车,原来竟是这样,只是他当时没有往那方面想。
没错,听程丽这样一说,杨思琛明白了,这孩子长得真的很像赵睿的鼻口,而且他好像继承了程丽和赵睿所有的优点。但是孩子再好毕竟不是他杨思琛的骨血,所以在孩子出院以后,杨思琛把房子和车都留给了程丽,又给了她二十万的存款,然后带了满身的失意回来了。
手机又响了一下。
是一条信息,程丽发来的,只有一句话:你到家了吗?
杨思琛深吸了一口气,又重重地呼出来——这让他感觉舒服了很多。他很快地回复了四个字:已到,勿念。
然后,他拨通了他以前办公室里的电话。
“喂,你好。”儿子的声音里透着几分浮躁。
“是我,我回来了,在家门口,你过来一趟。”
电话那端一阵静默。
这个他早已料到了。但是,他已经想好了,在他弃家出走之前,妻子照顾了他大半辈子,而余下的这几年或者十几年里,他要照顾她了。现在他要让儿子开车送他们去那家特殊医院,不管花多少钱,费多少心,他都要医治好她,哪怕她只认得他一个人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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