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人过留名,雁过留声。人活一世,希冀留下点痕迹,大抵人之常情,完全可以理解。况且,在我们中华民族,素来就有“皇帝立碑、文人题诗、草民刻字”的文化传统,古往今来多少山川名胜,因为文人墨客的题诗刻字而添彩流芳。
刻字留名的传统,在当今不但发扬光大,甚至有登峰造极之势。不仅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和珍稀物种,就连平常的花、草、木甚至浑身长刺的仙人掌,也难逃被摧残的厄运。更糟糕的是,现代有些人既没有老祖宗赋诗填词的本事,也没有丝毫谦卑与敬畏,如李白“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那样,偏要硬生生地刻上张三李四或“XX到此一游”,让人看了反感不已,甚至作呕。
留名与丢人 留名与丢人据心理学家分析,刻字留名是占有欲的表现,更是刷存在感的方式,“我虽是过客,但曾来过”。可惜,在旅游景点涂画、刻钻等有辱斯文式的“存在”,不仅不能美名远扬,只会引来一片吐槽甚至谩骂。即使费劲把名字刻在化石上,名字倒是可能与化石一起不朽,人设却是立马崩塌和腐朽。
把名留在大千世界而不是人们的心里,往往事与愿违,留不下好名声。乱刻字,除了丢人现眼,什么都不会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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