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灏哥是在大一军训的时候,他由于军训表现出色有幸被调到我们方阵参加检阅,外号“半杯倒”,意思是喝酒半杯就人事不知了,他的眼镜后面的两只可以与绿豆一比大小的眼睛里经常闪烁着一些狡黠的光芒,他自己称该光芒为智慧的外露。
刚认识的时候,我对他的印象非常亲切,因为他有一口浓重的东北口音,让我听到有种家乡的感觉,还有就是他经常在我们面前炫耀他的车技,虽然他根本没有一辆自行车。
看过电影《男孩都想有辆车》的童鞋应该知道,男生对自行车的喜爱是有多么的狂热,但是电影里讲述的是特技小轮车,而灏哥心目中的座驾是Fixed Gear。
我对自行车没什么概念,最初的印象还是原来爷爷骑的那辆永久牌加重自行车,永远都敬而远之,因为骑起来怕“硌裆”,后来才知道灏哥稀罕的车是一种轮子细细的、车架光秃秃的、刹车要靠脚的车。我们陆续都有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一位大四学长毕业之后把他的一辆山地车以很低的价格转让给了我,身边的朋友也都或多或少地花费了一些积蓄买了自己的车,只有灏哥出门靠步行。
有一天在学校贴吧里我看到有人出售二手闲置物品,里面有一辆绿色的自行车,完全符合灏哥的审美,一看价格,150!果断转给灏哥,结果被灏哥骂了一顿,他说我侮辱他,那车叫“神车”,跟他的气质不符。
直到有一天,灏哥骑了一辆极其拉风的车出现在了我们面前,通体锃亮的蓝色喷漆,轮胎极窄,大梁高高挺起,车座比车把高出至少20公分,整个车身没有一丝多余的装饰,灏哥在上面撅着屁股猛蹬踏板向我们走来。边蹬边唱:最贵的养路费最高的购置税油价飞涨说不出的滋味!尾气大过香水味,打开车窗全是灰还要在最堵的路上排队!小区没有车位公司停车太贵有车的快乐被停车摧毁!开心的朋友聚会每次都喝完懊悔酒后寻找代驾令人悲催!或许换种方式出行只靠腿别给地球妈妈生气的机会或许换种生活多做公车融入社会这个改变会让你越来越美或许换种方式我们骑上单车飞别让肚腩成为自信的拖累或许太多或许现在都已经无法挽回至少从今天开始我试着学会。
灏哥的确得到了一辆很好的车,不但速度快而且重量轻,据说这种车是德国进口的,全北京只有10辆,是他省吃减用打半年花1600元RMB买回来的。
我对他的说法深表怀疑,因为2015年我们正在读大二,以他的平时生活习惯五年也不可能攒出1600元,而他家里更不可能拿出这么多钱供他糟蹋,还有就是1600元RMB根本买不到这种车。
但无论如何,这辆车就是属于灏哥了。以后每次出门总能看到他撅着屁股骑在我们前面嘚瑟。
后来我多多少少有点相信这是他自己买的了,原因有一下几点:
[if !supportLists]1. [endif]此人多少有点疯狂,喜欢RAP,而且似乎还自己写了饶舌的歌词,比如在食堂排队买饭时唱一些“美丽的饲养员小姐,多给我一勺好不好”之类的歌词。
[if !supportLists]2. [endif]后来认识了一个女朋友,从此不再跟我们厮混在一起,两人为了出门方便,又花1000元RMB买了一辆高赛,而他每个月的积蓄大概为负300元,也就是哥几个平时还要资助一下每个月后几天的灏哥。
[if !supportLists]3. [endif]此人追求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嘲笑我为了买一双鞋子攒了很久的钱,结果转身就给自己置办了双阿迪最新的跑步鞋,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有法拉利绝对不开宝马”,当然到现在,他还是连一辆二手奥拓都买不起。
但是无论如何,后来他的女友去了美国,他就不停地给她CALL越洋电话。
有一天,我正在睡梦中,灏哥CALL了我,我费劲力气找到公用电话回复他,他说:“我愿意把我的赛车卖给你,300元,行吗?”
我知道,他又没钱往美国打电话了。
但是,我也没有300元,当时我刚交了3个月的房租,只剩下了饭钱。我很懊丧——我很喜欢那辆自行车,300元实在是很便宜。后来呢,灏哥自己也出国了,为日本鬼子打工。临行前,郑重其事地跟我说:“这辆车你先用着吧,我回来的时候你再还给我。”
我高兴极了,这车真的属于我了?哈哈。
灏哥走了,我每天骑着这两简直是“炫富”的赛车逛遍了北京的大街小巷——当时我正在痴迷摄影,总想发现一些别人发现不到的美然后流芳百世,这辆车就这样取代了我原来的那辆破山地成了我的新伙伴,伴随着我和我那台劣等的相机。
车的性能极好,就像我当时的日子,轻松、自然。
忽然,我发现我为了当摄影大师的积蓄全部用光了,而我的摄影技术在换了三个镜头之后毫无长进,我下定决心,弃了从事该职业的打算。
没办法了,一分钱都没有的我卖掉了摄影装备,只好找了份工作。
我喜欢我后来找到的工作,我喜欢一切工作,甚至几年前当我站在商场里做售货员的时候甚至更早的日子里我在冷饮厂做小工时,我也没觉得比别人低贱。这样,灏哥留下的自行车就成了我每天上班的必备的交通工具。
又是一年过去了,由于老板喜欢我这样的工作狂,我的工资逐渐增加,终于比刚干的时候翻了一番。这时候,是我享受疯狂劳动后结下的果实的时候了——我不再以自行车代步了。刚好当时北京出租车降价,自然,谁不喜欢出租车呢,动暖夏粮,比自行车好100倍啊。
我的身体也逐渐发胖——胖是因为有福啊,呵呵……
我将灏哥的自行车放在了我租住的平房的院子里,渐渐地,灰尘覆盖了它的身体。
隔一两个月,我就为它上一次油,小修一次,然后下个决心:从明天开始,骑车上班,又剩钱又锻炼身体,何乐而不为呢?
最多三天,我就坚持不下来了,看来我天生是个懒人。
后来,我搬到了楼房去住,灏哥的自行车就放在了楼下的过道里。
昨天,回家的时候,我习惯地看了一眼,忽然发现——灏哥的自行车不见了。
它没了,我找遍了整个小区,也没有发现它的影子。
看来,有人没有和我打招呼,就把这辆车据为己有了。
我知道,它就像灏哥一样,再也不回来了。
这辆车是灏哥在11年前用要命的1600元RMB买了的,伴着他度过了很多年,又陪我走过了那段艰难岁月的自行车就这么被别人偷走了!
其实,我就是想说这么一句,前面都是废话——灏哥,对不起,我把你的自行车给弄丢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