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谈写作散文
简书30天 | 想说一说我的初心

简书30天 | 想说一说我的初心

作者: 春风巷72号 | 来源:发表于2016-12-23 06:59 被阅读0次

    不知不觉,来到简书已经已经一个月了。

    这一个月,我在这里写了四万多字(有不少是旧货),成绩怎么说呢,才收获了110个喜欢、28个关注、9块打赏。我说我的梦想是希望未来可以写字谋生,看来这个梦想还需要很长很长的时间才有可能实现。

    一个月,还不到一茬水稻抽穗的时间,不到一个果子成熟的时间,甚至不到一朵花开的时间,自然不到我收网的时间。今天我要说的是我的初心,就是来简书的原因。

    第一个原因很大众,就是练笔。

    我是一个中文系的女生,和班上很多因为调剂才来到这个专业的同学不一样,这是我的第一志愿。尽管填志愿的时候我对专业那些个概念都不是很了解,家人更不了解,所以是由我自己懵逼着一个一个查的,每个专业都得百度一下才知道到底是什么。

    我不喜欢理工科的那些个东西,对热门的金融财经也没有丝毫兴趣,我就想以后能够写字为生或是当个杂志社的编辑,至少也是要和文化沾边的。一合计,就圈定了新闻、中文、广告这几个专业。在填志愿的时候,本来第一志愿是填的新闻,填完系统显示学费,一看,新闻比中文贵了两千多,为了省钱,我很爽快地把中文放到了第一,就改变了我的命运。

    当时以为新闻和中文差不多,后来发现其实差很多,感谢当初因为具有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美德而一念之差做出的选择,因为事实证明中文是我更喜欢也更适合我的专业。

    我是很懒的一个人,一直都想写一点东西,但是并没有多努力去实践,只有受到强烈感触的时候才会拿起笔。曾计划大学一定要写一本小说,现在大学即将结束,我倒是写了两部小说……的开头。

    这就是我这个月为什么日更的原因,逼自己的。我不敢说坚持多久我的文笔就能登峰造极,就能写字谋生了,也许我就是一块朽木呢。我更在意的是坚持的过程,只要我写下了东西就已经是我的收获。

    第二个原因有点私密,是为了爱一个人。

    我要练笔可以在空间写,可以在朋友圈写啊,为什么要在简书?倒不是说非简书不可,只是在我想要找一个秘密花园种下我全部的情思的时候,恰好遇到了简书。

    简书就是我的秘密花园,这里没有一个人认识我,我没有告诉一个朋友我在这里打拼的“大事业”,因为想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释放我的秘密。

    我的秘密是我喜欢一个人,他也喜欢我,可是我们存在着遥远的距离,我们心有灵犀地没有在一起。

    我开始忍住不与他联系,有时忍得很辛苦,终于千方百计找到了一个可以联系的理由,在按下键的前一秒,又会被两个理由阻止住自己。

    去年过年期间,我的牙齿疼,有一天晚上睡前突然剧烈疼痛起来,我在被子里疼成一只刺猬。在感觉受不了的那一刻,发信息给他说,我牙齿痛,疼得快死了。

    我不知道原来自己也是这么矫情的一个人,他不是牙医啊。可是那一刻就是想他,就像岳绮罗说:“张显宗,我牙疼。”

    后来,我真的能忍住不联系他了,原本以为可以让这入不了土的爱慢慢随风逝去,可是却不能阻止自己想念他。

    前天,已经一年都没有疼过的那颗牙齿突然又疼了,还引发了头晕。半夜口干舌燥迷迷糊糊下床喝水,猝然晕倒在地,几个室友吓得惊慌不已,我半晌才知道怎么回事,还以为是从床上摔下来的,还纳闷怎么没受伤也没感觉疼。

    可是这次我没有告诉他,我就此写了一首诗,一分钟的事,或许不能说是诗,只能说是凌乱的心事。

    我以前是不写诗的,没有水平,更没有感觉,可是最近,写了好几首,只是因为想起他了,下笔就成了。

    我一直觉得“为你写诗”是天下第一等美好的事情,至今没有男生为我写过诗,我却为一个男生写了好几首,可是我却不能说:“哎,我为你写了一首诗!”

    不能。

    甜言蜜语,脉脉心思,都只能说给不相干的人听,可是好歹我不用全都放在心里了,不然我会撑不住。

    我的简书名字叫“他叫我棉花”,因为他叫我“棉花”。等我有天移情别恋了,就把这个名字改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改,但是我先开始想名字吧。

    第三个原因是,我想记住,记住一些人,一些事。

    前几天我发表了一篇日志,写的是小时候的一些回忆。一个朋友说:“许久没有写东西了,很羡慕你们。”

    我说:“我只是怕自己有天什么都忘了。”

    是的,我现在开始发现自己的记忆力其实很不好。

    我会把我的好些初中同学和高中同学混淆,我忘了许多童年的趣事,前年小学同学聚会,大部分人我已认不得,更叫不出名字,我甚至忘了爸爸的样子,他才离开我十年,他是我最爱的人啊,我日夜怀念却记不住他的样子了,只因为他没有留下一张照片,而今只记得他左眼皮上那一道小小的疤痕。

    看,有什么是忘不了的。我连爸爸的样子都可以忘了。真的,别太高估记忆,别太不把岁月当一回事。

    小时候看一部电视剧,男女主角十年后再见,男主竟记不得对方曾是自己暗恋的人。当时觉得很荒唐,心想怎么可能,才短短十年就一点都不记得一个人的样子了,况且是喜欢过的人。当时真的是不知者无谓,其实,有时候要忘记一个人的容貌,哪里需要十年。

    我是一个很恋旧的人,可以说对于未来的期待没有对过往的怀念强烈。总喜欢沉浸在回忆里取暖,尽管回忆有许多是冰寒的。

    我已经很久没有写日记了,现在开始有点恐慌,忧虑日后要凭何回忆。所以我只能逼迫自己开始写,继续写,随便写什么都好,只要是自己的经历。

    所以我很认真在写,怕出现偏颇,怕遗漏什么,我想记住我曾走过的路,爱过的人,哭过笑过的时光。总之我努力想要给多年后的自己一部尽善尽美的回忆录。

    我能想到最美好的场景就是——

    多年以后,我白发苍苍,半生美满,心满意足。在秋日阳光明媚的日子,把一匣子的记忆搬到院子里,铺开晾晒,坐在藤椅上,温柔细数旧时光。

    或是——

    多年以后,我白发苍苍,半生坎坷,晚年凄凉。有一天晚上,床前明月光,我想起了什么,打开斑驳蒙尘的匣子,一点一点翻找,终于找到了,泪流满面。至此,也无憾了。

    简书30天 | 想说一说我的初心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简书30天 | 想说一说我的初心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nxxhvt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