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读了大半个月,计划7月读完没想到提前完成任务,除了书很好读外工作和生活上的一些变化也导致有了更容易读书的心情,书的前半部分还是有点艰难的,甚至对7月读完的计划觉得很挑战,没想到后半段如此吸引我,让我每天晚上可以读书入眠;
读完后我不禁在想菲利普一生挣脱了那么多枷锁,那对他来说无法挣脱的枷锁是什么?从生理上来讲是他的腿疾,这可以说是他一生际遇的起因,塑造了他的性格;从心里上讲是米尔德里德,他与这个粗俗?女人的爱情也许一生都无法摆脱,也是从这里开始这本书更吸引我;我实在是太诧异甚至是震惊了,突然意识到人性的复杂,无耻,高尚以及离谱,是的最大的感觉是离谱,但细细思索又有路径可循。
1、性格和行为
菲利普幼年失怙且脚畸形,由冷漠的叔父和腼腆(?)的婶婶抚养,童年缺爱,在学校被欺负,聪明敏感,我觉得是要感谢生活在牧师的家庭有着很好的绅士教育,进而养成了善于自省的好习惯,他挣脱了那么多枷锁都源于这个好习惯。但是他敏感,缺爱,自卑在做很多事情时都有着纠结和斗争精神,比如从学校退学去学画,放弃学医,梦想去环游世界到回归家庭。很多思考和选择在读的时候就好像是自己在做类似的选择,没得到奋力争取,得到了怅然若失恨不得没成功才好。回想自己也有过类似的感受,为了抗争而抗争,却不知道自己要什么。
2、贫穷
金钱不能衡量幸福指数,但是基本物质满足是幸福生活的下限,随着经历的增长越来越认同这个观点,菲利普那一段贫穷的经历看的很辛酸,也更佩服那些为了梦想不顾一切的人,太反人性了,忍受饥饿、困顿。
3、米尔德里德
这个女人,唉,这是读过的最“奇特”的女主了,好像是把一些人性的弱点放大了,大多数人会只在意自己喜欢的,而利用自己不喜欢的人或事,但是这么极端且愚蠢的是第一次“见”,到最后菲利普收留他却又拒绝她,她怒极毁了家里的一切,包含那个小细节,她忘记毁掉衣柜里的衣服,真的是把自私、愚蠢、不知反省体现的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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