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如果没有遇见国光,郑恒不会想到自己对叶肖燕的厌恶已经达到这样深的程度。端着茶杯的手,在看见她的那一刻,竟抖出了水花。
那是一杯加了几粒干枸杞的菊花茶,叶肖燕脸上的笑意,仿佛混杂着些许不明成分的暗喻,心里没鬼的男人很容易失陷于这样的浅笑,况且,谁的鼻子也不能闻不出,此时闷热的空气里浮荡着的缕缕香味跟洗发水的区别。
你身上的这股味儿还真是。。。
郑恒闭上眼睛,回想起,说这话的时候,一切都还只是处在欢爱男女的简单阶段。
叶肖燕笑着,把他的俩猪蹄从紧紧包在黑色吊带裙里的翘臀上往上挪了挪。
什么味儿啊?刚刷过碗,洗碗水味儿?
就是这种笑,郑恒想,她当时笑着转过了身去。我从后面环着她的腰,平坦的小腹微妙的起伏划出微妙的触感,立马充盈了那个时空下他的大脑。
就是让男人闻了就丢魂儿的味儿。
说着,他的手一紧,而她,一下慌了神,没注意就被他多往下抓了去。她当时只是感觉浑身一颤,重心还没找着,舌头就触到了黏黏腻腻的什么。
仅剩的意识告诉她,应该拒绝给舌头带来的这股奇怪的搅动,但浑身的力气传递到手上却让她发现,异性相吸这条定律无法抵挡。
明明刚才还在洗碗,怎么这就滚到了床上?
脖子上的湿腻,让她短路的大脑得空试图理清空间顺序。头下面是枕头,手下面是床,手腕上是这个臭男人的手,而这个臭男人在。。。
难耐的燥热迫使郑恒坐起身来扒掉自己早已汗湿的白衬衫,胯下的女人瞪圆的双眼好似惊恐着什么,但她急促的呼吸和燥红的脸蛋显然说明她更渴望着继续。
郑恒,你冷静点!
叶肖燕觉得自己应该阻止一下这头发情的公狗,但,接下来的回应却反而与她口中发出的指令背道而驰,被褪到腰间的吊带,暴露了妥妥包藏了二十五年的肉包子。光从那双放光的瞳孔里也猜得到,夺不回来了。谁叫它俩生的如此粉嫩,公狗啃得如此忘情,以致她嗯嗯啊啊地呻吟出声,他也不管不顾。
她的第二句指令已经喊不出喉咙,因为不论哪个字哪个词,叫出口之后,自己听来都觉得难为情。那是一种已经无法正常传递语言信息的音色,高亢而充满激情,与其说它是制止更不如说是鼓励,对眼下如火侵略的鼓励。
在此之前,叶肖燕曾在自己的日记里写过:
爱情是燃至最旺的火焰。
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遇见了爱情,但她已然燃烧。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