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辅助任务,我想了好久。居然没有想出。看来是自己太缺乏这种探索验证的精神了。我想起,比如东施效颦;“有人模仿我的脸,有人模仿我的面,模仿得再像也不是……(避免广告之嫌,此处省略几个字,嘻嘻)”;小时候把床单披在身上扮仙女算不算;都说“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算不算;结了个婚,生了个子,跟大多数人一样,算不算?
好啦好啦,扯得多了。还是来想任务吧。(一本正经脸)
就那一次吧,我无意间做了一件与犯罪分子——其实就是俩小偷,斗智斗勇的事。就把这算成一次刺激的模仿经历吧。
在那之前我所在的那个地方治安就不算太好。我一个朋友经历了丢相机、被抢包、被骗走电脑和钱;我刚买一个月的手提电脑也被人剪断门锁偷走了,就在我离开又回来的一个小时空当里。于是我不得不预想一下,万一我和坏人面对面碰上了,该怎么办。当然,不管凉拌还是热炒,我总不能认怂吧?想象里斗志满满。
大概是我的诚意感动了上天,很快我就有了实践的机会。(所以啊,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哈哈。)
我在站牌处等公交车,这里正好也是个汽车站,来往各色人等。我的手机放在裤袋了,手机链傲娇地露在外面。我知道有人会看上它。当然,这我也不是很确定。
不得不说,女人的第六感准得可怕。公车来了,我刚抬脚,有个男人蹲在我脚边,拽着我的裤脚,我觉得真是莫名其妙,不知道公车马上就开了啊?“你干啥?!”我冲他说道。对的,就是说,不是吼,我的语气正常得很。马上,他松开了手,走了。我淡定地摸了摸左边口袋,手机没了。于是向左转过身,伸直胳膊,食指直指向两米处一个穿白衬衣,带眼镜,文质彬彬的男人。“我的手机呢?”我盯着他,冷冷地说,眼神应该是可怕的,我见过自己镜子里的冷眼。“啊?”那个人愣了一下,“我没拿。”呵呵。“把我的手机还给我!”那个男的乖乖从口袋拿出来,递给我。我收起手机,放进口袋,用正常的速度上车去了。
等了一会儿,公车才开。对了,拽我裤脚的男人穿的是深色T恤。他站起来后,我就没再看他一眼。坐公车上,我才发觉,和小偷的正面接触,我赢了。那俩小偷可真怂,要是那人死不承认我也没有办法认定就是他的。做贼的心虚,我一瞬间的反应也是稳、准、狠。
这就是我实践自己的预想,一次还算戏剧性的模仿经历。聊作谈资,供君一笑。
网友评论
描写得很好呀,如果排版能够更分明一些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