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晚上一点了,总是想起以前的种种。也许我的人生里全是懦弱的委屈。
今天想说的是被冤枉的那两件心事。
小学六年级。有一天走进了教室。全部人都在哭,我充满疑问的坐到位置。然后有个人过来问我的笔有没有没掉,我说没有。然后他说也许是我偷的,我一脸蒙逼。但我没有多想。后来才觉得也许他们每个人心里都认为是我偷的。原因是因为某一个人的言论。我感到可笑,他是把自己当福尔摩斯了吧。那么多人的难道都没了吗。恐怕是随波逐流。也许很久很久以后有的人记得有的人忘了。可是我怕是永远忘不了。
初中,刚开学。也许所有人都不熟。又有那么点熟吧。可笑,又被人冤枉了。不过这次解开了。一个室友钱没了,200元。那天晚上,有人说听每个人的心跳,我说靠近了心跳自然会加速的。她说每个人都发个誓,是啊,每个人都发了。就连那个小偷也说她九泉之下的母亲不得安宁了,可我偏偏说我不爱发誓。不咒父母。后来想来。也许是这两句被起了疑心吧,也许我把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自己。我在这个世界上也太格格不入了。更也许是因为我送的礼物比别人的贵吧。两元的礼物在内心是真的送不出手。他们叫我打电话给我爸,问我爸我那周的零花钱是多少。天知道,被冤枉没有关系。可是让家人担心。和证明,再我看来是多大的侮辱。我还对有一个合得来的室友说,身正不怕影子斜。我被孤立的多可怕。甚至他们撬了我的密码箱我也没有多想什么,我在安慰自己,至少那唯一的一个是相信自己的,或者说她也是知道他们的所作所为的。我迷迷糊糊,对别人笑得时候。她甚至说不喜欢看我的眼睛,我的嘴巴。我的鼻子。可我那时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所幸。后来小偷自己说了,不然三年该是怎么过去的,我不爱那些没有证据就直接说的人,人言可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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