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有人编过千家姓,其中包括了1796个姓氏,而且都还没有把中国的全部姓氏包括进去,厉害吧!
所以说到取名字,那可是一门值得深究的学问。但到了今天,很多人都不太讲究了,特别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的人都开始喜欢标新立异,不走寻常路。
比如说:
就好像素材中所提到的,这个来自山东济南取名为“北雁云依”的小女孩。据我所了解的是,她的父母既不是姓“北”也不是姓“北雁”,而当初想要给孩子取这个名字的原意是,父母喜欢古诗词。
这问题就来了,去上户口的时候却遭到了公安机关的拒绝,不予受理。原因说是,这个孩子的姓名并未随父姓也未随母姓,说这属于“自创姓氏”。那么,问题就显而易见了,别说公安机关、法院不给予受理,连你祖宗十八代都要骂你,不懂得认祖归宗。
虽然姓名权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但是如果“随意选取、自创姓氏”,也是要受到法律约束的。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
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公民原则是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应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的姓氏;
(三)有不违法公序良俗的其它正当理由。少数民族的公民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不否认,一个好的名字能让人受益良多。谁都想要有一个好的、能让人印象深刻的名字,因为它不仅仅是代表一个人的符号,还具有其它深刻的寓意,同时也会反映出这一个人的文化层次和背景。也许,还会关乎到她一生的命运。(后一段是有一小部分迷信者的偏见)
但是“姓氏”,它不单单只是为了帮一个人取一个名字那么的简单,它的背后可是关系到一个家族文化传统的延续,它是具有历史性的产物。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每一个“姓氏”,都有它的起源、迁徒、历代名人的形成过程,一旦形成过后就永久不变,不能因为个人喜好而随意加以改变。否则,就是数典忘祖,是对传统的背叛。
对于姓与名的传承与重视,是我们这个具有数千年文化历史的国度,该有的文化修养。而作为炎黄子孙的我们,理应尊重。
相反,为什么在广东中山的那一对给孩子更改名为“周游世界”的夫妇,却可以顺利通过审核?那也是因为他随了父姓,它符合了随父姓或母姓的原则。所以不管他随父还是随母,再怎么给他更改名字“周伯通或是周游列国亦或是邹星星还是邹扒皮”,只要不是太另类,还是可以接受的。
总之,“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乃至一个社会下到一个小家庭,包罗万象,各行各业,林林总总,上上下下,要求井然有序,为了防止杂乱,无章各行其是,就必须依照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许多规范性的文件,如,宪法、刑法、诉讼法等等的法则,来规范社会活动,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否则天下大乱,不堪设想……
说到这,让我不禁想起了一首张学友的老情歌《你的名字我的姓氏》,没错,这首歌的歌名与标题仅有一字之差,但也正如歌中的前段歌词里所写的“就像天与地别离和重聚过程”,而我想要表达的是,你的名字父母的姓氏,就像是天与地别离和重逢的过程,不管是上一辈还是下一辈还是哪一辈,彼此的血脉都是相连的,请好好珍惜。
最后,提个建议,倘若真的有那么酷爱诗词歌赋和中国传统文化,就请尊重中国五千年的历史文化。“北雁云依”不是不可取,可作为其日后的笔名或是在家的昵称,古往今来不也是有很多著名的作家也是如此。
感恩一切!
1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