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远的记得,八、九十年代的时侯,在我们这个地处西南边陲的小五线城市,时常会有一些来自五湖四海的江湖艺人一有玩杂耍的,耍猴子的,玩杂技、魔术的,卖狗皮膏药的……数不胜数。
当然,那时侯的“城管”还没上岗,街边、闹市、农贸市场,只要是有空地和人多的地方,这些江湖儿女都会敲着锣围起一个人场,开场白大多是“各位叔伯弟兄,大妈大婶姐妹,初到贵地,借宝地讨口饭吃,望大家有钱的帮个钱场,有人的帮个人场……”见人聚得差不多了,就开始精彩的表演,其间会不时端着锣或帽子讨几个小钱,观众有不吝打赏的,也有“白嫖”的,而走江湖的,也不哪么记较,仍会卖力地表演。
回想着往事,让我不禁想起了这一久的桩桩件件:作为一个“老烟民”烟瘾上来了可是要命的,一摸口袋,空空如也。腆着脸跟一个“八零后”的小媳妇借十块钱,并申明明天就还她,结果是失望透顶的。尽管以前曾借过钱给她,但,低估了,我太自以为是,是我想多了。
去年勉强混得走,无意中帮了个“六零后”的外省大姐,尽管到现在她还没还请欠帐,但她很努力,一直在想尽办法维持小餐馆。而我今年很遗憾地混到了蹭吃蹭喝的境地,但大姐毫不计较,让我经常在她那儿吃饭。吃得多了,我也不是太好意思,既然付不起钱,就吃简单点儿,并且时常帮她收收碗筷,抺抹桌子,扫扫地,拖拖地,洗洗碗,买买东西,跑跑腿什么的,总不能什么也不干的吃白食吧。
欠帐还钱是一回事儿,不吃白食是另外一回事儿,人心都是肉长的,总不能缺德到便宜占尽。谁都不傻,谁心里都有杆秤,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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