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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晚霞的余辉渗透淡粉色的云彩,夕阳西下,我与江南叶少叶丞溪小心翼翼地行走在深山的大水坑旁边。
我叫肖透茗,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绝世大美女。
今天是我与叶丞溪谈恋爱的第三百一十四天。
这个数字没什么特殊含义,只是刚才叶丞溪想用他根本没信号的手机拨打求救电话时,我无意中瞥见他手机中恋爱小程序自动记录的数字而已。
02
叶丞溪在成为我男朋友之前,是我们这数一数二的高冷公子哥。
追求他的人多如牛毛,但由于他从小被众人追捧,他患上了严重的社交恐惧症。
他害怕人多的环境,更害怕热情如火的追求者。
以至于他第一次见我的时候,就对我一见钟情。
03
当时我第一次参加应酬,实在不知道要干什么。
在老板让大家表演才艺的时候,我实诚地抱着桌上的烤鸡咬了两口。
我的才艺是炫饭,可我的老板他的微表情告诉我,他对我的才艺并不满意。
老板为了不让对方公司对我们产生奇怪的印象,就支我回公司拿文件。
我的公司离这一百公里,说是拿文件,实际也是将我赶出来。
老板人还怪好的嘞,赶我走时候还给我了一只烤鸡,虽然是我咬过的。
我也闲来无事,想想这一天带薪旷工,我高兴地炫起了我的烤鸡。
04
这一幕碰巧被叶丞溪看到。
他从未见过如此粗狂的女人。
准确来说是如此粗狂的绝世大美人儿。
我一口一个腿,三口半只鸡。
等我吃得只剩最后一口时候,才发现叶丞溪在一旁盯着我看。
我满嘴流油,他满目星辰。
他突然从兜里掏出一颗还未镶嵌的鸽子蛋。
“你的小花招吸引到我了,女人,做我女朋友吧。”
如果放其他小说剧情里,这时候女主要跟男主苦战三百回合才能在一起。
可我是绝世大美女,而对面是一米八八的富家大少爷。
我脑袋里划过了三秒走马灯,我穷困潦倒的一生在此刻已经结束了。
凝神第四秒的时候,我抓住了叶丞溪拿着鸽子蛋的手。
“我想好我们孩子的名字了,他以后就叫耶稣吧。”
以上是我们相识到恋爱的全部过程了,我很满意,他亦如是。
05
没过多久,他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恋爱脑大少爷。
而我凭借他的财富,成为了一名冷酷的女强人。
他见我爱答不理的,更爱我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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