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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不如“晚红”!

网红不如“晚红”!

作者: 3c74cdf4388c | 来源:发表于2018-09-14 19:14 被阅读0次

    300万粉丝的大V殴打孕妇事件,依然骂声如浪。孕妇躺在医院,当事人应该呆在派出所。事件因狗引起,责任由人来承担。且不论谁是谁非,事件背后的逻辑无非是狗占人势,人为狗拼,在社会上并非首次发生,无非今天的当事人是一网红,拥占300万粉丝。按工业时代的标准,算一小名星。当年的港台小名星多靠色相起家(拍三级片),影迷(粉丝)不止百万,尚不至于为狗拼命,网络如此发达的今天何以如此之叻?鲁迅先生曾经弃医从文,为的是救国人之思想,以唤醒国人救国救民的爱国之心。社会发展经济迭代却让今之国人如此丢失良知(毕竟孕妇怀里还有一祖国的未来),可视内心之恶(意),尚不知道是否有毒(心)。其背后是否普遍性地暗示国人的心理问题,西方社会同样普遍存在着国民心理问题,有的走自愈之路,更多的是靠心理医生辅助治愈。而国人可以歌舞升平一挥千金,却不愿让心理医生指明业报,更不愿意随武志红(心理学)大师走自愈之路。古训:“三十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这个也是自愈之自然之路,就是人老了,好的坏的就自然明了,看来网红不如“晚红”,老了没了色相但至少明理,知是非,更不会对一孕妇下手,当然,更期望300万粉丝是否得洗洗眼睛了,如果有条件花点小钱洗洗思想,毕竟新的文明才是应对未来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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