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听父亲讲了一个故事:
有个财主想请一位教书先生给儿子授课。但这个财主非常抠门,不想给先生发薪水,伙食也是一天三餐粗茶淡饭。
请了好长时间,也请不到先生。
一天,有个教书非常有名气的先生,找上门来对财主说:“我愿意教你家孩子读书。”
财主说:“我没有工钱给你,伙食也只是粗茶淡饭。”
先生说:“可以,我立个字据给你。”
字据是这样写的:
无鸡鸭也可无鱼肉也可豆腐白菜不可少不得要教书银子40两某年月日立字据为凭
财主一看:
无鸡鸭也可,无鱼肉也可,豆腐白菜不可少,不得要教书银子40两。财主看后高兴的收起字据。
先生看财主收起字据,对财主说:“你也要给我立一个字据,不得无故辞退我。”
财主想了想,拿起笔写道:
一切按先生某年月日字据行事,教书期限为五年,如若反悔,公堂上相见。某年月日立字据为凭。
吃了几天的粗茶淡饭。一天,先生对财主说:“你怎么不安字据行事呢?”
财主说:“我没有违反我们的规定啊!”
先生说:“你把字据拿出来。”
财主拿出字据。
先生一遍念,一遍拿笔在后面添加标点符号:“无鸡,鸭也可。无鱼,肉也可。豆腐白菜不可。少不得要教书银孑40两。某年月日立字据为凭。
财主还没有反映过来,先生已经把标点符号添加完了。财主再拿起字据读时,字据的内容跟自己理解的完全变了个样。
财主傻眼了,又不能辞退。否则就要吃官司。因为先生手上,有他立的字据。
标点符号,看似不起眼,它的作用,可以颠倒黑白,还能扭转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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