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译文】
有子说:“礼的应用,以和谐的原则为贵。古代君主的治国方法,可宝贵的地方就在这里。但不论大事小事只知道按和谐的为原则去做,有的时候就行不通。(这是因为)为和谐而和谐,不以礼节来节制和谐,也是不可行的。”
【感悟】
在儒家的思想中,特别强调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一、礼作为外在的形式,必须有和谐的内容。但是如果只有和谐的内容,没有一定的程序的礼节来节制他,也是有后遗症的。所以现在有这种说法,就是要重视仪式感。比如说古人对生与死,婚与嫁,等等,都有一定的仪式来进行规范,现在人们对这些也是比较重视,在一定仪式感的规范下就非常,可以引发人们对这些节点的重视和思考。就比人与人之间要以和谐为主,但是也有一定的礼节来区别人与人之间的贵贱高低,以彰显不同人对社会的不同贡献,间接的说也有赏优罚劣的意思在其中。
二、礼与和的关系也有大与小的区别。俗话说,‘做大事不拘小节”就是这个意思。就是说一个君子不要被自己的思想和意识所拘泥和局限。比较经典的例子就是,有人问孟子男女授受不亲,如果他的嫂子掉入井中,是救还是不救。孟子的回答非常经典,当礼节与生死比较的时候,生死事大,礼节是小。这就是儒家思想灵活变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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