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太会与人争吵,即使是在与人交往中,我也做不到那种在马路上大吼大叫。所以,生气、愤怒,哪怕是受了委屈,我可能最直观的反应的不说话,不理睬。
有的人,分手的状态是撕破脸皮,争吵不休,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自己受过多少委屈;有的人,分手的状态是两相生恨,彼此怨怼,都会埋怨曾经的那个自己。
这些都是我无法做到的。
我的分开方式,可能就是好聚好散,体面式分开。
倒也不是没有怨,没有怒,但相比较于曾经发生过的点滴,我更珍惜的是曾经留下的美好回忆和那些年留存的珍贵经历。否定曾经,怨恨曾经,可能也就是怨恨曾经的自己。
我的记性特别特别不好,记不住很多事情,尤其是很不好的事情我都记不住,当然我不太会花费心力去记住我不想记住的事情。所以,很多人,很多事,在我这都如过眼云烟,一晃而去,不留痕迹。
分开与拒绝,我都希望是体面的,不想留有期望,也不该留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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