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進度(4月3 日)
經文概述(4月3日)
申命記第5-7章的重點: 覆述十誡;警告以色列人勿背逆神;遵行誡命的福氣;命毀滅拜邪神的民族。【申7:7】“耶和华专爱你们,拣选你们,并非因你们的人数多于别民,原来你们的人数在万民中是最少的。
【申7:9】所以你要知道耶和华你的 神,他是 神,是信实的 神,向爱他、守他诫命的人守约,施慈爱直到千代;
【申7:10】向恨他的人当面报应他们,将他们灭绝。凡恨他的人,必报应他们,决不迟延。
【申7:19】就是你亲眼所看见的大试验、神迹、奇事,和大能的手,并伸出来的膀臂,都是耶和华你 神领你出来所用的。耶和华你 神必照样待你所惧怕的一切人民。
內容: 摩西將以色列眾人召了來,將昔日在西乃山神頒佈的誡命、律例、典章告訴他們: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守安息日為聖日;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
何等嚴肅的誡命!然而神在宣告這些誡命之前,祂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在誡命之前是拯救,在律法之先是救恩。
神頒佈的律法雖然嚴肅,但祂是滿有慈愛恩典的神。祂之所以賜下律法,為的是叫我們活在祂的旨意裡,好享受祂所賜的恩福。
誰能遵守神的誡命?那蒙神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血肉之體都不能。「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八3-4)感謝讚美主!
鑰節: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五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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