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二十岁那年,我读大一,在校园的杏花林里,我和志皑相遇了。
那天,仿佛就在昨天。我坐在花林的长凳上,抱着一本《宋词》啃读,读到的是苏轼的《蝶恋花·春景》,正在细品着“花褪残红青杏小”这句诗,抬头看着杏花树上的青杏,是如此的应景。
一颗杏子突然飘落在我的额头上,青杏太小,根本感觉不到疼痛,我兀自感叹着,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么夭折了,伴随着耳边欢快的笛声,更觉感伤。
耳边笛声的曲调也陡变,刚才欢快的笛声突然变得哀婉,我转过身来,循着笛声望去,坠身其中。待曲毕,我不由得听痴了,竟鼓起掌来,志皑一听我鼓掌,目光挪到我的脸上,有点灼热,我自觉失态,一脸尴尬。
刚转身要走,被志皑叫住了。“这位同学,你好!听你这鼓掌,想必对竹笛略懂一二,给点评一下如何?”他没等我说话,又继续自我介绍,“我大三,叫白志皑,理学院天体物理专业。”
我心想,岂止是略懂一二,我可比你精通。也许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我直接品头论足起来,“刚才你吹奏的《秦川情》,有那么点意思,此曲以秦腔、碗碗腔、郿鄂调等戏曲音调为素材,运用笛子丰富的表现技巧编写而成,描述了八百里秦川的风土人情,只是‘仿哭腔’部分,你哀婉的手法有点运用过度了,多了些匠气。”
我一顿专业的点评,志皑愣在当场,他当时还不知道我是音乐学院器乐专业。我转身就走,半晌后,只听得他在背后呼喊,问我的名字,我没有告诉他我的名字,头也不回地走了,心里却乐滋滋的,也许是找到了被人崇拜的感觉。
从此,每周六的下午,我们都似乎有了默契,我继续看书,他继续练笛子。就像电视剧里的狗血剧情,水到自然渠成,我做了志皑的女朋友。
相处一段时间后,我得知志皑出身农村贫困家庭,自己上大学的学费靠奖学金以及勤工俭学。透过他坚强的目光,我看到了他心底隐藏着深深的自卑。我看穿却不说穿,只是想尽一切办法帮他介绍家教工作。
两年的时间,稍纵即逝。他毕业时放弃了学校保送研究生的资格,我劝他读研,理由充分,却无济于事。但为了我,他就地应聘了一家公司,这样我们每天都可以见面,一起奋斗在追寻梦想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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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熬到毕业了,我迫不及待地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告诉父母我大学里交了一个男朋友,已经交往四年了,暑假带回家来给他们看看。
父母都是工人出身,思想相对较开放,其实他们早知道我大学里交男朋友了,放假的时候总是悄悄地躲到外面打电话,我那点小心思,他们是看破不说破,就等我坦白这一天。我从母亲说话的语速里,听出来还是有些激动的,毕竟他们的宝贝独生女儿有归宿了。
为了见我父母,我和志皑精心策划了一番,甚至是发型都设计了一下,后来发现这一切都是多余的,孩子们在父母的眼中总是最美最帅的。
这次见面,比我们想象中要轻松愉快得多,父母对志皑是相当满意,论长相论才学,全票满分通过。志皑也比较健谈,饭桌上谈笑风生,父亲跟志皑像是多年的老朋友,闲聊间,问起有没有房,什么时候买房、买车、生孩子等等,接着又要查户口。
我看到志皑脸色变了,赶紧岔开话题。
“爸!我才23岁,生孩子还早呢,我们准备过两年再买房子,现在房价虚高,买房不合适,再说我们刚毕业……”我还没说完,母亲就打断了我的话。
“你这孩子,买房子不是迟早的事么,早买早入住,好早点让我们抱外孙。”母亲在一旁帮腔。
我看志皑的脸色越来越沉重,我赶紧说道:“好了好了!不讨论这个问题了,这些事我们自己有安排,以后汇报,吃菜——吃菜!”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总算把这顿饭熬完了,跟我父母的见面也算是圆满了。
我看志皑的脸色仍然不太好,为防止夜长梦多,赶紧找了个借口,说刚接到学校紧急通知,工作的事搞定了,留校做助教,学校要求第二天就要去报到,马上就得动身赶回学校。
03
对志皑的表现,我自然明白是怎么回事,每次问到他家里情况,他都闪烁其词。
在回去的路上,我首先打破了沉默,“志皑,我的父母你也见了,是时候带我去见你的父母了,”我顿了顿,“不管什么情况,我向你保证,我都能接受,请你相信我,当然这是我最后一次问你了,你不愿意回答,我不勉强,我总会等到你主动告诉我的那一天,我会等到你带我回家!!!”
“不要再问了!请再给我几年时间,等我能给你一个家。”志皑咬了咬嘴唇,说道。
有几次我都想趁志皑回家的时候,偷偷地跟踪他回去看看,想看看我要嫁的人到底出生在什么样的一个地方,最后都没有实行,我在心里等待着这个答案。
时光匆匆流走,岁月永不回头,一晃眼,我整整等了七年,在我三十岁生日那天上午,我接到了志皑的电话:“亲爱的!生日快乐!等我一下,我马上过来,我要给你个惊——砰!滴!滴——”
待我赶到的时候,志皑已经上了救护车,我拦下救护车,说明了我的身份,救护人员让我进到车里,志皑用力向我递过来一份合同,竟然是一份购房合同,我瞬间明白了,他说过要给我一个家的。
在重症监护室里的第三天,志皑的父母和两个哥哥才赶了过来,志皑终究没能醒过来。
我抱着志皑的骨灰,自言自语:“志皑,爸、妈、哥哥都来了,走,我送你回家!”
在我心底藏了十年的谜底打开了,我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志皑的家是三间土砖房,父母住一间,两个哥哥和嫂子各住一间,乡里的交通不是很发达,路都过不了车,都是些羊肠小道,也没通电话线。
我似乎有点理解志皑了,男人不能给自己心爱的女人一个家,这是很痛苦的,但是志皑终究没能明白,我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个家,可这一切都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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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深。
大地,却无法归于沉寂,虫鸣声不时地冲向天幕,被杜鹃鸟的叫声一次次推了回来。
我静静地坐在志皑的身旁,倚着石碑,用心抚着石碑上的名字,把它揉进心里。
我把折下的一束映山红放下,用剪刀剪下一绺头发,打了个结,埋在你的坟头。
志皑,今年我已经三十五岁了,你我已经走过了十六年了。
六年前,我亲手把你埋葬在这里。六年里,我耳边全是父母的逼婚。六年后,我要给这段爱情做个了结。
志皑,三天后,我要结婚了,请原谅!
网友评论
看到这个故事我第一反应想到那一幕,爱人穿着婚纱就在马路对面,可一个已经倒下,纵有千般不舍,纵有诸多牵挂,自己已经和一切无关了。
现实中,能默默等一个人,等过整个最美年华的并不多。女主爱对了人,只是她不该沉默,他以为她要的不一定是她初衷,如果早在一起,如果没有“惊喜”,也许,他们也是千千万万恋人中幸福的两个。
我开始看还以为是爱情破裂呢,没想到真埋葬
吐槽一句,二十岁大一有点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