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
纳西索斯是希腊神话里最帅的一个,他每天都是被自己帅醒的,天气好就会出门释放帅气。无数美女向他示爱,他都不喜欢,直到有一天,他在水面上看到了自己的倒影,瞬间情不自禁地爱上了他。
顾影自怜的纳西索斯,最后淹死在了池塘里,是真正地帅到死。他死后化作水仙花,所以,水仙花也叫自恋之花。能被自己的水中倒影迷倒,自恋固然自恋矣,可这位小帅哥,之所以拒绝无数神女求爱,更有可能是因为同性恋。
自恋其实不是毛病,那是人类繁衍至今,不可或缺的一行基因代码。自恋基因的底层代码是这样写的:爱自己胜过爱任何人。这有毛病吗?没毛病。一个人不爱自己,TA也很难爱别人,甚至根本不会爱,没有爱的能力。
没有这行基因代码,一个物种就难以繁衍,自虐的人看不起自己,也不会看得起自己的后代。因为自恋自己携带优良基因,才想要将其传承下去。所以,自恋是本能,不是毛病。
真正的问题是,自恋的不只你一个人,别人也自恋,如果你的自恋伤害了别人的自恋,就会让人反感。行使你的自由,直到侵犯他人的自由为止。自由如此,自恋亦如是。一个人过于自恋,眼睛里就看不见别人,会不自觉地漠视他人的利益,从而伤害另一个同样自恋的心灵。
两个人坐一张课桌,一个人如果胳膊肘伸太长,同桌就会不舒服,尽管一般情况下,中间并没用粉笔划上分界线。
自恋的人,觉得自己全世界最帅,重视自己的形象,三分钟不理刘海就不舒服,引起的反感指数因人而异,伤人指数基本为零。
但若总以为自己拥有上帝视角,表现出一种目中无人的姿态,容不下别人表现的机会,更容不下别人不同的观点,自己永远是对的,别人永远是错的,真正的朋友就会比较少。
两性生活中,总给人以高高在上的感觉,喜欢指使伴侣为自己做这做那,将别人对你的好视作理所当然,除非你恰好是王思聪,否则结局也会比较悲催。
昨天的文章里,那个将自己没能顺利进入某媒体,理解为遭遇就业歧视的媒体实习生,就是典型的自恋人格;今天的新闻里,那个自称因太美与丈夫分居9年的大姐,就不仅长的很丑,而且想的太美。
自恋的人不仅常常让他人反感,自己往往也很不幸福。罗素说,幸福的获得,在极大的程度上,是由于消除了对自我的过分关注。而自恋者,和总感觉自己有罪的教徒以及迷恋权力的夸大狂,是自我专注的三种基本类型。
可怜的自恋者,TA希望得到的是他人的迷恋与奉承,得到的却很可能是别人的厌弃与奚落。我们不能不把自己当回事儿,也不能太把自己当回事儿。自恋就像盐,不放固然没有滋味,放多了也难以下咽,所以只能放少许。
一个只对自己感兴趣的人是可悲的,TA永远生活在镜子里,不能看到窗外的世界。TA常常为一件事情苦恼:假如世界上没有我,别人该怎么活呢?这话倒也不假,别人的确会少了很多嘲笑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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