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各单位的性质、场所条件、经营范围不同,发生火灾后的处置流程也应当各有侧重,但都应包括下列五项主要内容:
一是迅速报警。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二是全力疏散遇险人员。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还应当负责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三是尽力扑救初起火灾。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四是报告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五是善后处理。如做好火灾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恤安置,积极承担赔偿责任,与火灾各方当事人沟通解决争议,恢复生产经营等等。
曹刚律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起草人之一。辽宁省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奖获得者。北京市炜衡火灾爆炸与应急管理法律专委会主任。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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