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勃.李的代表作,也是她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这本书出版于1960年,并于1961年获得普利策小说奖。
这是一本反映美国南部在大萧条时期种族歧视的小说,迄今已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销量超过四千万册,一度成为美国中小学生的必读书目。
小说的主人公也是本书的讲述者——小女孩斯库特,她和哥哥杰姆、爸爸阿迪克斯、黑人保姆波特尼生活在梅科姆镇上,在她6岁到9岁期间发生的事情。
爸爸阿迪克斯是名律师,在镇上很受人尊敬。镇上发生了一起强奸案,被告是黑人汤姆,据说他强奸了尤厄尔家的大女儿。在阿迪克斯愿意成为汤姆的辩护律师那一刻起,“我”和哥哥在学校、走在路上都会被嘲笑,为此我们没少找人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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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那天,我和哥哥溜出家门全程听完了审讯过程,连我这个9岁的小女孩都听明白了,汤姆是被冤枉的,可惜最终陪审团仍然判定汤姆有罪。而尤厄尔也因为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开始了报复行为。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角色就是阿迪克斯,同名电影里阿迪克斯是由格里高利.派克主演的,他在女儿2岁时成了鳏夫,一个人把儿女教育长大,而他的教育理念迄今也不过时。
阿迪克斯是一个慈爱耐心的父亲,因为“我”——斯库特最爱做的事就是每天傍晚缩在父亲的怀里听他读书读报,不知不觉中那些字母就组成了单词、句子,以至于哥哥杰姆以为我从出生就认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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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迪克斯对于我和杰姆提出的问题从来不回避,不会因为我们还是孩子就顾左右而言他。甚至在我和吉姆溜出家门看了一天汤姆强奸案的审讯,镇上其他人家都觉得这些不适合小孩子看,但是阿迪克斯仍然尊重我们的意愿,他认为我们有是非观。
因为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我和杰姆被嘲讽,愤而打架,阿迪克斯耐心的告诉我们实情,解释他要努力去做的事情,明知道肯定会输也要去做的事情,因为“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但他要求我们保持理智,再听到有人出言不逊,只需高昂起头,放下拳头,不要因为这事与别人起争执。
有一天孩子们发现街上有条疯狗,警长觉得自己枪法不行,在孩子们吃惊的眼神中,把枪交给了文质彬彬的阿迪克斯。阿迪克斯摔掉眼镜,利索的一枪击毙了疯狗。孩子们才知道,自己的父亲年轻时也曾是名神枪手。
但是阿迪克斯在监狱前被一群要伤害汤姆的白人围攻时,甚至没有带枪,因为他跟杰姆说,很多事情不是能用枪解决的,而拿枪就等于邀请别人来射你。杰姆对阿迪克斯很崇拜,他蹦跳着告诉妹妹:“阿迪克斯和我一样,是个绅士。”
作者笔下刻画的梅科姆镇是个小地方,一百年来很少有外人来,以至于镇上的大部分人都能扯上亲戚关系。“我”和杰姆小时候很怕邻居家的怪人拉德利,因为他从来不出家门,不愿见人,他家的四周也充满阴郁气氛,一度成为我和杰姆恶作剧的对象。
但就是这个怪人拉德利,送给我们两个用香皂刻成的娃娃、一只坏了的怀表外加表链、两枚吉祥币,最后还救了我和杰姆的命。而我们却没有给过他任何东西。
阿迪克斯虽然最终没能帮汤姆脱罪,但是黑人们往我们家中后门台阶上放满了各种食物以表对阿迪克斯的感谢。有一些邻居也是暗中支持阿迪克斯,虽然他们知道阿迪克斯不会赢,但毕竟迈出了一步。
就像阿迪克斯说的:“总不能因为过去这一百年我们一败涂地,就放弃争取胜利吧。”
是的,阿迪克斯是勇敢的,真正的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这是一本通过斯库特的天真的眼睛看到的现实以及现实中复杂的人性,诚然,大部分人可能是自私的,算计的,但总有一些人会带着大家前行。
不要感慨人性的复杂,就如书中所说:“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斯库特和她的哥哥杰姆,喜欢他们的保姆波特尼,喜欢邻居莫迪小姐,喜欢他们的杰克叔叔,喜欢这个充满温情的小镇。
推荐《杀死一只知更鸟》,百看不厌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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