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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十二.颜渊篇
【原文】
12.13
子曰:“听讼[1],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2]乎!”
【注释】
[1]听讼:讼,诉讼。听讼指审理诉讼案件。
[2]使无讼:使人们之间没有诉讼案件之事。
明·张居正:“听讼,是听断狱讼。犹人,是不异于人。”又注:“盖治民而至于使之无讼,则潜消默夺之机,有出于政刑教令之外者,视彼片言折狱,又不足言矣。明君观此,可不以德化为首务哉。”
【译文】
孔子说:“判决断案,我和别人一样。但与别人所不同的是,我一定要使案件根本就不发生。”
【解读】
人的生存离不开社会,而社会又是各种矛盾的载体。人们由于生活环境、教育背景、性格习俗等方面的差异,为人处世必定出现矛盾争执的情况。大家各执己见、难以调和的时候,就产生了诉讼这件事。虽然我们无法消除人们之间的矛盾,但是我们可以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以道德的力量教化民众。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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