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走你青春的家伙,会怀念吧
周杰伦的演唱会就要开始了,M看着票根上的面孔,嗯,确实是发福了。以前的棱角分明现在变得圆润,嘴角也从不羁变得上扬而柔和,唯一不变的是眼神依然桀骜。掰着手指数了一圈多一点,这是M喜欢周杰伦的第13个年头。
M想起第一次听到《七里香》时的惊讶,原来情歌是可以这样唱的,尽管还没到恋爱的季节,但是好像已经甜甜的萌芽了。想起一个人待在房间来回倒带复读机里的盗版磁带,就是为了学《逆鳞》,虽然始终学不会周氏专属调调,不过后来在一次考试遇到作文卡壳,M偷偷“引用”部分歌词改写居然得了个优秀。《夜的第七章》开始在学校广播里蔓延,M发现这个酷酷的家伙似乎咬字越来越不清晰了,却丝毫不影响大家对他的喜欢,于是她也跑去广播站点了这首歌送给最喜欢的同学。当《青花瓷》出现在某学校的一次月考中,题目是默写歌词时,M愤慨出题老师太偷懒了,其实是掩饰不住的兴奋,然后做了这道题。
……
大部分的时候,我们之所以倾注于某个定点,想必那里是有我们愿意珍藏的记忆,于一个人于一个故事于一段经历。然后在某个时间段想起的时候会发现,咦?原来你还在这里。
第一次说喜欢她,也许背后是千百次说服自己的勇气,是想要帅帅的投进三分球而流的汗水。学习到半夜,是为了排名更靠前一点、得到长辈褒奖,或者说那一点点来自心底好胜而又骄傲的虚荣心。无数个日子里苦学吉他,更让人满足的可能会是双手的老茧它代替了流畅的弹奏……这漫长的时间溜走,女孩早已嫁作他人妇,奖杯不知在哪次搬家遗落,角落的吉他也积满灰尘,再次回首看到曾经的自己,也许会微笑说声嗨,也可能心酸摸摸头,其实都是一个让人变得丰满的过程,因为喜欢才能坚持,因为迷恋所以追逐。
我们都喜欢出去旅行,想凭着一股冲劲去观赏去聆听去感受这个世界的斑斓,去体验生命里的未知。我们无法预料这一站会遇到什么风景,也没办法控制下一站点谁将离去。每个人的成长都有不一样的节奏,在这五花八门的版本里,是坦然拥抱逝去还是沉默不语追忆,愿能再次记起的始终是某一年某一天某一刻触动心弦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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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会上周杰伦唱了不少新歌,M也会跟着打节拍,可让她欢跃不已的仍然是一起长大的老歌。M自然是不相信,很早几年开始就一路被质疑的“江郎才尽”,只不过《告白气球》再甜,也不能够《简单爱》带来的微热。看着在台上说笑唱跳的周天王,M仿佛看到许多年以前那个戴着鸭舌帽羞涩地谈着钢琴哼着歌的少年。
“大家好,我是周杰伦。”
拿走你青春的家伙,会怀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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