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用镜头记录,是存在了很久的习惯。留存的画面里,有绽放的花束,城市的街巷,绿意或者春日的花开。
未曾揣摩过,只是拍着。当想要表达的感觉呼之欲出,由一声“咔嚓”的快门声来诠释,轻松且快乐。
除了表达得到满足外,照片的记忆比人长久,也是我乐意的原因。翻看记录的瞬间时,时间是被拉回了的。当时那一刻的心情,画面里的人为何出现,都来的格外真切。
喜欢还因为赋予了新的意义,是任我随意定义的。
譬如近来拍下的那张,镜头里本想只属于建筑工人,骑车穿梭,模糊了的男女是惊喜,让单薄里多了些厚重。
我愿这样解读这份厚重,“灯红酒绿只是幻影,真实是工人,他们也确实为城市的建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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