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自己会遇到一个空壳房屋中介公司,收取了租客一年的费用后,跑路了。处于情义,不可能让租客一下子离开,毕竟人家也是缴了一年的钱。
于是乎,一起去公安局录口供,做笔录。
和我想的一样,接下来就是让我们各自回去等通知。
网上一查,这样的骗子公司最近很多。很不幸,自己遇上了。
大家各退一步,达成协议,各损失一半的钱。
把这件事给了解了。不然,如果再投入更多精力,走法律途径,又找电视台,早已经没有精力。既然已经发生,那就损失几千块钱,不要再投入更多精力。
对于遇到骗子公司这件事,我有几点看法:
1、高收益,必定带来高风险。
当时,也是想到这个中介公司给的租金很高,于是委托中介去打理自己的房子。结果,反而损失更多。凡事,以后都的小心谨慎。
2、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不过中国是个人情社会,一切都还是可以沟通解决。
3、既然损失了钱,就不要再投入更多的精力。
俗话说的好:退一步,海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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