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早上,不到五点钟便起床,去四十多公里外的学校上班。晚上回到学校里自己的住室,已是晚十一点多了。
回想这一天的时间,究竟做了哪些(有意义的)事儿。于是,想到了一句话:避免无效的社交。何谓无效的社交?大抵是无意义的社会交往吧。
然而,今晚的同事聚会,既是业余生活的一部分,也是工作与生活的劳逸结合。它是增进交流的一种方式。应该不算是无效或无意义的交往吧?
但是,这活动的不恰当之处,是时间“拉”得太长了:从晚上七点多一直到十点多。真有点浪费时间了。
就这样,一天的大好时光,悄无声息地溜走了。
哎,这一天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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